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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情况调研报告

时间:2024-03-16 15:12:01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4年度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情况调研报告,供大家参考。

2024年度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情况调研报告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从9月起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家庭教育促进法》)执法检查。特形成本调研报告。

一、《家庭教育促进法》执法检查情况

重点检查政府及相关部门履行法定职责、家长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以及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建设等情况。一是坚持执法检查与普法宣传同步进行。9月29日,社会事业委联系县妇联会邀请教育专家在实验中学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讲座,执法检查组成员以及家长、教师300余人聆听讲座,县科教育局制作全程视频,转发全县各校播放观看,发放《家庭教育促进法》读本300余本。二是重点检查与部门自查相结合。10月27日,召开执法检查工作会议,听取县政府及县法院、检察院、科教育局、妇联等部门贯彻实施的情况汇报,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残联、县卫健局等10个单位形成自查情况报告。三是坚持座谈交流与实地检查相结合。10月18日至25日在县城区一小、一中、二中、职业中学、XX社区分别召开执法检查座谈会,专题听取镇政府及学校、社区情况汇报,从政府推进、学校指导、社会协同等角度,查找法律法规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难点、堵点等问题。同时,深入XXX、XXX镇九年制学校、中心小学,重点查看家长学校及社区、村委会关爱留守儿童情况,邀请家长一同参加座谈会,播放《家庭教育促进法》PPT,现场讲解法律中赋予家长主体责任,发放调查问卷70余份,了解家庭教育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

二、《家庭教育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

《家庭教育促进法》颁布实施以来,全县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精神,抓宣传、建制度、强保障,家庭教育工作机制、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家庭教育专业化指导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总体上看,《家庭教育促进法》在我县得到了较好的贯彻和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家庭教育融入全县工作大局。一是健全体制机制。落实促进法第六条规定,县妇联发挥组织指导作用,科教、妇联共同推进家庭教育工作,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依法履职,有力有序协同推进家庭教育工作。2021年县检察院、科教局、妇联等7家单位印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为护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支持。二是注重依法保护。落实促进法第四十八条,县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通过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和发布家庭教育令、督促监护令等,督促家长或其他监护人落实职责。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开展“最美家庭”“XXX好人”“道德模范”等评选活动,大力营造注重家庭家教家风的浓厚氛围。

(二)强化要素保障,家庭教育服务体系逐步建立。一是加强阵地建设。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实现全覆盖,乾佑街办XX社区组建家长学校,县检察院建立未成年人检查一站式办案区,县法院成立家事法庭,县妇联建立家风馆并在城区一小建立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各个学校设立留守儿童心语室等。二是开展家庭服务。县文明办、县科教局、县妇联联合通过微信推文、直播课程、在线答疑等形式,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三是夯实人才支撑。落实促进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大力培养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专业队伍,县科教局积极培养心理学专业老师,初中以上学校都有心理健康专业老师。县关工委吸纳社会力量,组建由“五老”人员、网格员、家长等组成的家庭教育志愿者队伍。

(三)凝聚多方合力,家校社协同机制不断完善。一是家校共建共育。落实促进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开展教师“大家访”、中小学生生命教育月等活动,开设线上线下“父母学堂”,城区一中及其它学校的书记、校长给家长讲课。针对重点学生、重点家长、重点家庭,全县学校实施一生一档、一家一策、一人一帮精准帮扶。二是家社联动联育。开展“温情关爱.健康成长”困境儿童公益服务项目,为困境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教育辅导、心理疏导、监护指导等。在开展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等服务时,同步开展健康婚育、科学养育及婴幼儿早期发展的宣传和指导。县婚姻登记处均开设婚姻家庭辅导室,2021年累计开展婚姻家庭辅导2800人次。三是校社协同协育。落实促进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县图书馆、新华书店设立亲子阅读室,开展公益阅读活动100余场。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执法检查情况来看,近年来我县家庭教育事业仍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宣传贯彻《家庭教育促进法》认识不到位。一是机制效能作用发挥不够。对照促进法第六条规定,县妇联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家庭教育工作的作用发挥不充分,少数单位对家庭教育法律法规内容不清晰,依法履职不到位,多部门联动的长效机制有待完善。二是《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贯彻仍需加强。社会知晓度还不高,家庭教育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推广还缺乏力度,覆盖面不够广。据调查,仅20.1%的家长对《家庭教育促进法》比较了解,30.8%的教师了解程度较低。宣传方式单一,将法律条文与实际生活紧密结合、开展形式多样宣传实践活动较少。

(二)家长肩负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亟需强化。一是家长主体责任不清楚。一些家长对家庭教育的理解不够全面,缺乏依法实施家庭教育的理念,在传统教育思想和惯性思维影响下,把家庭教育作为学校教育的延伸,对家庭教育在人格引领、个性涵养、价值观熏陶等方面作用重视不够。二是教育理念导向不明晰。家长更多把重心放在学科教育和应试教育上,对孩子的身体素质、心理健康和生活技能不重视,超30%的高中生认为家庭教育没有遵循家庭教育特点,没有合理运用言传与身教相结合、根据年龄和个性特点进行科学引导等方式,在经常和家长聊的话题中,学习和考试内容高达90%。在面对孩子问题时,89%的教师认为家长不会正确调节和控制情绪。

(三)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短板弱项。一是制度体系不够健全。我县暂没有制定家庭教育工作专项规划。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标准尚未制定,家庭教育指导读本也尚未编写。二是专业化水平有待提升。我县只有妇联会成立了家庭教育中心,教师团队是县城各学校15名教师,指导全县家庭教育能力不足。多数教师表示缺少家庭教育指导经验,用理论知识指导实践能力不足,难以满足不同家庭的多样化需求。三是经费保障仍需加强。县上未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和政府购买服务目录,未将相关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家庭教育专项资金投入欠缺,难以满足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正常开展。

(四)家校社协同推进家庭教育的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一是家长积极性不高。家长在家校合作中普遍呈现被动参与的状态。家校联系以学校、教师为主,多为教师向家长反映孩子在校问题,家长主动和教师或其他家长探讨、交流较少。二是学校指导存在不足。学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尚未形成成熟完善的体系。多数学校虽已建立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但组织开展服务的内容不够丰富、形式较为单一,七成以上教师表示受教育教学等影响,开展家庭教育工作的精力不足,难以有专门时间对有需求的家庭进行系统指导。三是社会参与不充分。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不足,专业化水平不高,影响了家庭教育公共服务的覆盖面、精准度和实效性。

四、意见建议

(一)强化法治宣传,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环境。将家庭教育促进法纳入“八五”普法重要内容,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高对贯彻《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重视程度,把家庭教育法律法规列入干部、群众普法学法的重要内容,利用“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时间节点,广泛开展宣传宣讲和学习培训,推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进党校、进机关、进企业。组织好对家庭教育法律法规中重点法律条文内容的宣讲解读,多形式开展专题讲座,推动家庭教育法治理念深入人心,推动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家庭教育工作。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开发易于接受、便于互动、科学有效的家庭教育指导课程和新媒体产品,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家庭教育的需求。强化“最美家庭”“文明家庭”“五好家庭”等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通过组织开展主题活动、拍摄宣传片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着力营造争做好家庭、涵养好家教、培育好家风的新时代法治风尚。

(二)强化家长责任,当好孩子的第一老师。压实家长育人主体责任,鼓励家长学习家庭教育知识,让家长充分意识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理解家庭教育的内涵,引导家长尤其是男性家长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充分利用好各类优质资源,加强家长家庭教育培训,持续指导家长根据未成年人年龄特点和成长发展规律进行家庭教育,提升家长的家庭教育能力,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格和习惯,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积极探索将家庭教育工作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对多次拒绝、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家长或监护人,采取相关信用惩戒措施,加强家庭教育刚性约束力。强化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加强对学校家庭教育的管理,将“立德树人”理念全面融入到教育评价体系中,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健康成长。加大对教师家庭教育培训力度,增强学校、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能力,建立多样化的家校社合作机制,合力创造和谐的育人环境,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育儿观念,严格遵循孩子成长规律,为子女树立典范和榜样。

(三)强化部门联动,构建家庭教育工作新格局。加强对家庭教育事业的统筹保障,将家庭教育工作纳入全局工作整体规划。建立健全政府主导,教育、妇联统筹协调,文明办、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民政、卫健、广播电视、关工委等有关部门单位共同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明确细化其职责任务,及时分析研究家庭教育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找准对策,强化措施,形成促进家庭教育的工作合力。加快编制家庭教育指导读本,制定家庭教育工作专项规划等,为推动法律法规更好更实落地提供制度保障。建立科学有力的家庭教育督查考核机制、监测评估制度等,准确、及时把脉全县家庭教育状况及存在的问题,推动家庭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四)强化体系建设,促进家庭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强化队伍培育,加大家庭教育类社会组织的培育扶持,引导和调动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家庭教育工作。强化阵地建设,建设全县统一的家庭教育信息化共享服务平台,依托现代信息网络和远程教育等,促进家庭教育公共服务共享,推动优质家庭教育资源在线辐射乡村和薄弱学校;
推动设立家庭教育指导师孵化培训基地,加大对教师、家长及家庭教育从业人员的指导培训。强化要素保障,将相关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按照未成年人数量,形成相对稳定的家庭教育工作经费投入机制;
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在家庭教育人才培养、平台建设以及社会组织培育,特别是对专业综合帮教和家庭教育指导机构等,给予财力支持和扶持,促进我县家庭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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