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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篇)停职检查建议书模版(精选文档)

时间:2024-04-13 09:30:03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篇)停职检查建议书模版(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2篇)停职检查建议书模版(精选文档)

停职检查建议书模版(2篇)

第一篇:停职检查建议书

×纪×字〔 〕×号

建议书基本内容:

一、立案调查机*及开展调查工作的简要情况;

二、被调查人的主要错误事实和本人表现;

三、建议停止党外职务的条规依据;

四、建议停止被调查人的何种职务和建议的提出机*(如该建议按规定须报经党W同意的,还应说明报告过程及结果);

五、要求有关主管机*及时报告或告知处理结果。

中共 纪W(印章)年 月 日篇二:纪律检查建议书

纪律检查建议书

编号: 年〔 〕号 _________单位(同志):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或《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你单位(本人)存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的问题,我们建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请采取整改措施并回复处理结果。_______纪W

年 月 日篇三:湖南纪检监察系统案件模式材料

案 件 模 式 材 料 2013年7月5日征求意见稿)

内部资料 请注意保存

(纪检监察机*受理违纪线索或材料登记表

填表单位: 2012年×月×日

填表人: 审核人:

中共**县纪律检查W员会

初步核实呈批表

填表单位: 2012年×月×日

填表人:

关于反映黄河镇党WW员、副镇*

艾**同志受贿等问题的初步核实情况报告

群众来信反映黄河镇党WW员、副镇*艾**存在受贿、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第二孩等问题。根据分管领导的批示,我室成立由黄**任组长,黄**、李**、何**组成的初核调查组,采取谈话、查资料、查看账目等方式,于2012年×月×日至×日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初步核实,现将初核情况报告如下:

艾**,男,汉族,1976年3月出生,**县黄河镇人,大专文化。2000年8月参加工作,2001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在青草乡计生服务站工作,2007年1月任黄河镇国计生服务站站长,2007年11月任黄河镇党WW员、副镇*。

一、关于收受工程老板杨德意所送人民币5万元的问题 艾**曾任黄河镇计生服务站站长,艾任副镇*后分管计生工作。2008年初,黄河镇计生服务站准备新建办公楼,3月初招投标公告发布后的一天晚上,基建老板杨德意来到艾**位于黄河镇计生服务站老办公楼的家中送给艾5万元,请求艾帮忙将工程给他承建,艾**表示同意。艾**在招投标时,给杨的建筑队打了最高的分数,最后杨德意中标。

二、关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无证生育二孩的问题 艾**于2003年同黄河镇**厂女职工张秀莲结婚,2004年5月生育第一个女孩,该孩身体健康。2007年5月张下岗,7月份再次怀孕,10月份夫妇商量好后张躲到了广东省珠海市斗

门县表姐黄琼×家,2008年4月17日,张在没有二孩准生证的情况下,在广东省斗门县城**医院产下一健康男婴,现寄养在其表姐黄琼×家。

三、我们的看法和建议

初步核实表明,反映艾**收受杨德意所送5万元和在没有准生证的情况下生育第二孩的问题,符合违纪构成的四个要件,已分别构成受贿、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建议对艾**的违纪行为予以立案。

当否,请批示。

中共**县纪W

黄** 李**(亲笔签名)2012年×月×日篇四: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实施办法

关于印发《中共娄底市纪W 娄底市监察* 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实施办法》的通知

娄纪发〔2012〕21号 各县市区纪W、监察*,娄底经济开发区纪W、监察*,万宝新区纪W,市直有关单位纪检组(纪W)、监察室: ?中共娄底市纪W娄底市监察*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实施办法?已经市纪W、市监察*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娄底市纪W

娄底市监察*

2012年8月21日

中共娄底市纪W 娄底市监察*

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查办案件工作程序,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案件检查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共*央办公*印发<*央纪W关于完善查办案件协调机制进一步改进和规范“两规”措施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28号)、?中共*央纪W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办案工作的意见?(中纪发?2008?33号)、?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查办案件涉案款物管理暂行规定?(中纪发?2008?32号)、?中共*央纪W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检查机*办案安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纪发?2010?3号)、?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规则(试行)?(中纪发?2012?2号)、?*央纪W关于使用“两规”措施的规定?(中纪发?2012?12号)、?中共湖南省纪W湖南省监察*关于进一步规范机*查办案件工作程序的意见?(湘纪发?2009?40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案件管辖

(一)凡市纪W、市监察*受理调查的案件,按照职责管辖、分级管辖和指定管辖的原则进行办理。

1、职责管辖。各职能室按照市纪W、市监察*确定的管辖职责范围受理调查相关案件。

2、分级管辖。涉及市管干部的案件原则上由市纪W案件检查一、二、三室受理调查。

3、指定管辖。在特殊情况下,案件可由市纪W常W会或*记指定相关职能室或组成专门的调查组受理调查。

二、违纪线索受理和排查

(二)所有违纪线索实行统一管理,其中重要违纪线索按?重要违纪线索集中管理办法?归案件管理室统一管理,由案件线索集体排查小组按照案件管辖职责范围安排相关职能室处理。

(三)各案件检查室和信访室、执法室、纠风室、效能室、党风室、监察综合室和办公室(以下简称职能室)对来信、来电、来访等举报以及办案、专项检查中发现的违纪线索,指定专人负责登记归档管理,及时填写?纪检监察机*受理违纪线索或材料登记表?,符合?重要违纪线索集中管理办法?规定的送案件管理室汇总实行统一管理。

(四)违纪线索的处臵方式分为三种:暂存、转办、初核。经案件线索集体排查小组排查,确定暂存的,由案件管理室登记暂存保管;
确定转办的,由案件管理室主任签署意见报分管、主管领导同意后,交有关单位办理;
确定初核的,按线索初核程序办理。

三、线索初核

(五)经排查,需要初核的,由案件管理室按程序将违纪线索移交案件线索集体排查小组确定的承办室,由承办室填写?初步核实呈批表?,报领导审查。?初步核实呈批表?一式两份,一份存入案卷,一份送案件管理室备案。

(六)经领导审查同意后,由承办室制定?初步核实方案?,经分管领导、主管领导签批后*织实施。

(七)初核时限为两个月,重大复杂案件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可延长一个月。在延长期内仍不能初核完毕的,经分管、主管领导同意后可再适当延长。

(八)案件线索初核后,承办室应写出初核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经初核,认为违纪事实成立,需立案调查的,由承办室按立案程序办理。经初核,认为违纪事实情节轻微,不追究党纪政纪责任,但需对被反映人或单位进行警示训诫处理的,由承办室提出处理意见,报分管、主管领导审查后,提请案件线索集体排查小组研究决定。

经初核,认为违纪事实情节轻微,不追究党纪政纪责任,但需对被反映人进行*织处理的,由承办室代市纪W起草建议,报经分管领导、主管领导、*记同意,提请市纪W常W会议研究审议,属市管干部的,报市W批准。

经初核,认为反映问题失实,由承办室报经案件线索集体排查小组审定同意后,向被反映人所在单位党*织说明情况,属于实名举报的还应向反映人说明情况。

经初核,认为涉嫌诬告、陷害的,由承办室报经案件线索集体排查小组审定同意后,转有关单位调查处理;
需由W*机*直接调查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

四、立案

(九)经初核,需立案调查的,案件承办室应填写?立案呈批表?,并附?立案呈批报告?和?初核报告?,报分管领导、主管领导、*记签批后,提请市纪W常W会研究决定。调查对象属市管干部的,应报市W或市*府主要领导批准同意。

需要对市WW员、市纪WW员立案调查的,报市W批准。

(十)经批准立案的案件,案件承办室应制作?立案决定书?,并填写?纪检监察机*立案案件登记表?。?立案决定书?一式四份,一份送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党*织,一份存入案卷,一份送市W*织部,一份与?纪检监察机*立案案件登记表?一并送案件管理室备案。

(十一)证据充分、需责成下级纪检监察机*立案的线索,由案件承办室提出意见,报分管领导、主管领导、*记审查同意后,制作?责成立案通知书?,交下级纪检监察机*立案调查。

(十二)省纪W监察*有关室经初核,要求市纪W监察*立案的案件,经案件管理室备案后,由市纪W常W会或*记指定相关职能室办理。

五、案件调查

(十三)对立案案件进行调查,案件承办室应成立调查组,制定?调查方案?,报分管、主管领导批准。

调查取证必须严格按规定进行。调查应由两人或两人以上进行,同时必须向被调查对象或被调查对象所在单位负责人出示证件,亮明身份。在采取查核被调查对象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暂予扣留与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有关的财物,提请人民法院对涉嫌违纪取得的款物采取保全措施等调查措施时,须经分管、主管领导批准。在对可以证明违纪违法行为的文件、资料、账册、单据、物品和非法所得暂予扣留、封存时,要填写?暂扣、封存物品登记表?,调查人、保管人和原持有人应在登记表上签名,扣留封存的期限不能超过办案期限。

(十四)调查期间,调查组认为被调查人已不适宜担任现职务或担任现职务已妨碍案件调查,须对其采取停职检查或免职措施的,由调查组制作?停职检查建议书?或提出免职建议,并附被调查人错误事实材料,经案件承办室主任审核后,报市纪W常W会研究决定。其中,由市W批准立案,停止党内职务的,由市纪W征求市W意见后决定,免去党内职务的由市W决定。

停止党外职务的,由市纪W向有关党外*织提出建议,案件承办室制作?停职检查建议书?,报分管领导、主管领导、*记审定后送达有关党外*织。其中由市W批准立案的,停职检查建议应报市W同意后提出。

作出停职检查或免职决定前,应与被处理人谈话,听取其陈述,并如实记录。对其合理要求,应予采纳。作出决定后,应及时告知被调查人。

(十五)调查中需要对被调查人采取“两规”措施的,按?中共*央办公*印发?*央纪W关于完善查办案件机制进一步改进和规范“两规”措施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28号)、?中共*央纪W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检查机*办案安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纪发?2010?3号)和?*央纪W关于使用“两规”措施的规定?(中纪发?2012?2号)要求办理。

案检室以外的职能室承办的案件,需要对被调查人采取“两规”措施的,由W*领导指定案检室向省纪W报批“两规”。简单案件的办理,以职能室为主,案检室配合。复杂案件的办理,以案检室为主,职能室配合。具体情况由分管职能室的副*记与分管案件检查的副*记协商决定,特殊情况报*记决定。

全市各级纪W需要对被调查人采取“两规”措施的,统一到市纪W“两规”场所进行(市纪W“两规”场所未投入使用前,必须到经省、市纪W批准的“两规”场所进行)。案件管理室严格按规定管理办案场所。

对被调查人采取“两规”措施,调查组须填写?纪检机*使用“两规”措施呈批表?,经案件承办室主任审核,报分管领导、主管领导、*记审查后,提交市纪W常W会研究决定,其中对同级党W管理的干部应报请同级党W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领导同志同意,呈报上级纪检机*批准。调查组在填写?纪检机*使用“两规”措施呈批表?的同时,需填写?使用“两规”措施情况备案表?,并将两表送案件管理室,案件管理室及时向省纪W报送使用“两规”措施备案情况。

“两规”措施的使用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三个月,对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确需延长“两规”时限的,调查组应填写?纪检机*延长使用“两规”措施时限呈批表?,按使用“两规”措施的程序再次报批。

(十六)使用“两规”措施,调查组应制定?“两规”决定书?。?“两规”决定书?一式四份,一份由被调查人签字后存入案卷,一份送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党*织,一份送市W*织部,一份送案件管理室备案。

对市*府组成单位和直属单位的领导班*成员或相当于这一职级的其他行政领导干部使用“两规”措施,应报告市*府;
对市人大代表、市政协W员中的党员使用“两规”措施,应函告市人大常W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W员会、市政协办公室;
对垂直管理部门和单位的领导班*成员使用“两规”措施,应函告其上级主管部门。

(十七)县市区纪W报批使用“两规”措施。必须严格执行中纪发?2012?12号,经纪W常W会研究,向同级党W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领导请示后,报负责联系该县市区的案件检查室受理,受理室对呈报内容进行审核后,报分管领导、主管领导审批,报案件管理室备案。

需要跨县市区使用“两规”措施的,由使用“两规”措施的纪检机*征得被调查人员党*织关系所涉县市区的纪检机*同意后,由被调查人员所涉县市区纪检机*W托使用“两规”措施的纪检机*办理立案和使用“两规”措施报批手续;
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由双方共同的上级纪检机*批准。对跨县市区使用“两规”措施履行报批程序,由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商有关案件检查部门承办。

(十八)市直机*纪工W、市内所有企事业单位纪W不得使用“两规”措施。涟钢纪W查办重要复杂案件确需使用“两规”措施的,如省纪W指定(交办)给市纪W调查的,由市纪W负责联系企事业单位的案件检查室报省纪W批准*织实施。(十九)解除“两规”措施时,调查组须填写?纪检机*解除“两规”措施呈批表?,经案件承办室主任审核后,报分管领导、主管领导、*记批准,并将情况向其他副*记汇报。

解除“两规”措施,调查组应制定?解除“两规”决定书?。?解除“两规”决定书?一式四份,一份由被调查人签字后存入案卷,一份送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党*织,一份送市W*织部,一份送案件管理室备案。

调查组在填写?纪检机*解除“两规”措施呈批表?的同时,需填写?解除“两规”措施情况备案表?,并将两表送案件管理室,案件管理室及时向省纪W报送解除“两规”措施备案情况。

(二十)在案件调查中凡需使用行政监察“两指”措施的,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有关规定。对涉嫌违反行政纪律的行政监察对象实施“两指”措施,科级及其以下干部,由监察*长审批;
同级党W管理的干部,由监察*长向纪W*记、市*报告后,由监察*长审批。

(二十一)实施“两规”、“两指”措施,必须进行24小时录音录像。每次调查谈话必须做好全面详细的笔录。

(二十二)在案件调查中,调查组需要到W*机*其他室或县市区纪W监察*抽调人员的,由案件承办室与相关室或县市区做好衔接,填写机*抽调人员呈批表,经分管领导同意,报主管领导与派出人员所在室的分管领导、主管领导(或派出人员县市区纪W主要领导)协商批准后,方可*织实施;
在案件调查过程中,调查组需要司法机*协助配合的,由案件承办室写出报告,报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批准后*织实施。

(二十三)案件调查中,对发现的被调查人的问题,或被调查人主动交代的问题,应当进行取证。对发现被调查人以外的人员存在可能被追究责任的线索,本案未计划一并查清的,应当列入违纪线索,及时登记并移交案件管理室,不得隐瞒、扣压、销毁、遗漏。

(二十四)需要中止调查的,由案件承办室写出报告,经室主任审核后,报分管领导、主管领导、*记批准。中止调查的情形消失后,案件承办室要及时报分管领导批准,恢复案件调查。

(二十五)案件调查结束后,调查组应集体讨论,写出?调查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经调查,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或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的,由调查组填写?案件移送审理登记表?,经案件承办室主任审核后,报分管领导批准,办理移送审理手续。

对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的案件,案件审理部门应对拟移送司法机*的涉嫌犯罪问题进行审查提出是否移送司法机*的意见,报市纪W常W会集体研究决定。一般情况下,应在司法机*一审判决前作出党政纪处分决定。

对决定移送司法机*的案件,应提出对被移送司法机*人员的免职建议,由案件管理室代市纪W起草免职建议函,报分管领导、主管领导、*记批准后送市W*织部。

经调查,认为属于失实的案件,调查组应写出?销案呈批报告?,报分管领导批准,移送审理审查,由审理室提请市纪W常W会议研究决定。决定销案的,由审理室制作?销案决定书?,向被调查人及其所在单位党*织宣布销案决定,说明有关情况,并将?销案决定书?送案件管理室备案。

(二十六)对已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政纪处分党员的党纪责任追究的立案程序。追究依法受到刑事处罚党员的党纪责任,由对口案件检查室提取有关材料,转案件审理室,依据生效的司法判决、裁定,提出相应的党纪处分意见。案件检查室提取有关材料后经初步审查,发现除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外还有其他违纪问题需要调查核实的,报分管、主管领导同意后转交案件管理室,由案件管理室提请案件线索集体排查小组确定对口案件检查室立案调查。受到行政处罚、政纪处分或者被问责、*织处理后仍需追究党纪责任,以及涉嫌犯罪,检察机*决定不起诉、撤销案件或者人民法院判决宣告无罪、免予刑事处罚、裁定终止审理,但需追究党纪责任的,由案件管理室提请案件线索集体排查小组确定对口案件检查室提取有关材料,办理立案手续,按照有关规定调查核实。

(二十七)案件调查结束后,案件承办室应协助发案单位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写出案件剖析报告,督促发案单位整改。

(二十八)对案件、案情等需要对外发布信息的,归口案件管理室起草文件,按相关程序办理,报市纪W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在市级主流媒体和市纪W网站上篇五:纪检监察机*案件检查的程序和方法 纪检监察机*案件检查的程序和方法

纪检监察机*案件检查实行分级办理、各负其责的工作制度,要求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查办案件这6个方面24字之间的关系是:总的原则一个是依纪依法,一个是按照*织原则。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是前提、是基础;
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是关键、是目的;
手续完备、程序合法是要求、是保障。

案件检查的基本程序一般主要分为案件受理和初步核实、立案检查、调查核实和移送审理四个阶段。

一、案件的受理和初步核实(一)受理。(二)初步核实。

1、初步核实的要求:迅速及时,突出重点,细致完备,保守秘密。要抓住主要矛盾、主要环节,尽快判明所反映的问题是否存在和严重程度,从而避免立案的盲目性,维护立案的严肃性和准确性。需要填写《初步核实呈批表》。

2、初核阶段主要工作:一是参加初核人员的确定。根据案件复杂情况和严重程度,最低不少于二人;
二是初查方案的制定;
三是实施初查。

3、初查的实施阶段要注意的主要问题:(1)初核前的案情分析。(2)要切实加强****。(3)要注意初查手段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纪检机*的8种措施主要是: ①查阅、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文件、资料、帐册、单据、会议记录、工作笔记等书面材料;

②要求有关*织提供与案件有关的文件、资料等书面材料以及其他必要的情况;
 ③要求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就案件所涉及的问题作出说明(简称“两规”);

④必要时可以对与案件有关的人员和事项,进行录音、拍照、摄像;
 ⑤对案件所涉及的专门性问题,提请有关的专门机构或人员作出鉴定结论;

⑥经县级以上(含县级)纪检机*负责人批准,暂予扣留、封存可以证明违纪行为的文件、资料、帐册、单据、物品和非法所得;

⑦经县级以上(含县级)纪检机*负责人批准,可以对被调查对象在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的存款进行查核,并可以通知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暂停支付;

⑧收集其他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证据。

其中第⑥、⑦种两种“暂予扣留、封存可以证明违纪行为的文件、资料、帐册、单据、物品和非法所得;
对被调查对象在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的存款

进行查核,并可以通知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暂停支付”,这两种措施在初核阶段不允许采取。也就是说在初核阶段,只使用6种措施。

《行政监察法》第四章第十九条规定监察机*履行职责,监察机*在调查违反行政纪律行为时有权使用的4种措施是:

①暂予扣留、封存可以证明违反行政纪律的文件、资料、财务帐目及其他有关的材料;

②责令案件涉嫌单位和涉嫌人员在调查期间不得变卖、转移与案件有关的财物;

③责令有违反行政纪律嫌疑的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就调查事项作出解释和说明,但不得对其实行拘禁或者变相拘禁(简称“两指”);
 ④建议有关机*暂停有严重违反行政纪律嫌疑的人员执行职务。⑷要注意收集、提取证据的及时性。

4、初核的时限规定。通常为两个月,必要时可延长一个月。重大或复杂的问题,在延长期内仍不能初步核实完毕的,经批准后可再适当延长。

二、立案检查(三)立案的程序。一是审查立案材料。

二是写出《立案呈批报告》。

三是审查批准立案要集体研究决定,坚持*主集中制原则。如意见不一致,请示上一级纪检监察机*经批准立案的案件,承办案件的检查部门填写《立案决定书》。四是立案决定的通知与通报。要通报同级党W*织部门,被立案人的所在单位,一般以书面形式。

五是重要案件的上报备案。主要是下级机*向上级主管机*报告,要记录在案,以备查考。立案后应当及时填写制式《立案呈批报告》和《立案决定书》上报市纪W纪检监察一室。

三、调查核实

案件调查是纪检监察机*查处案件的中心环节,它是进行初核、立案后的一道关键工序,事关整个案件调查成败,在这期间需要对初查认定的问题充实完善证据,同时要对涉及的其他问题以及有关责任人的问题进行全面的调查取证。调查过程中,要查清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被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
违纪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条件;
违纪行为的发展过程及情节;
违纪手段;
涉及的人和事以及有关问题的状况;
造成的后果。这个阶段的主要工作是:

(一)拟定调查方案:

⑴需要查清的主要问题,要把需查的问题逐条列入,不使遗漏,又要突出重点,不要平分兵力。

⑵调查的步骤、方法,要根据各个案件的不同情况,因人、因地、因事采取灵活多变的策略;
力争取得查案的最佳效果。坚持实践第一,不怕下笨

功夫。办案人员必须到一线去掌握第一手资料,这一环节也是十分重要的。利用矛盾各个击破,实际上就是在多个案犯中挑拨离间。特别是对订立攻守同盟的案件,更应该如此。毛**说过,矛盾的同一性、统一性是相对的,暂时的,对立性、斗争性才是绝对的、永久的。中国孙子兵法中就有一条叫挑拨离间,我们叫加剧案犯之间矛盾各个击破,是十分有效的。⑶预计完成任务的时间。

⑷办案人员的组成、领导关系以及应注意的事项。调查方案应报有关领导批准后实施。在调查展开前,调查组还要制定出具体的调查提纲。调查提纲主要是根据掌握的案件线索确定调查的顺序和调查对象。(二)宣布立案决定。首先,通知被立案人所在单位的党*织,要向其本人宣布并交待其立案期间应遵守的纪律,主要内容有:

⑴自觉接受*织调查,如实说明情况,主动交待问题,认真检查错误,配合*织尽快查清问题。

⑵不得与同案人或知情人串通情况,订立攻守同盟,不得对抗调查与反调查。

⑶不得对举报、控告人、证人及上述人员家属进行打击报复,未经立案机*调查组同意,被调查人所在单位不得批准其出境、出国、出差,和对其进行调动、提拔、奖励。向其宣布立案谈话,要作好宣布立案谈话笔录,让本人签字。(三)实施调查,全面取证。

按照上面讲到的,纪检监察计12条调查措施,进行系统取证。《行政监察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监察机*在调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时,经县级以上监察机*领导人员批准,可以查询案件涉嫌单位和涉嫌人员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
必要时,可以提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依法冻结涉嫌人员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此外,还可以采取*织措施,根据《案件检查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被调查人确犯有严重错误,已不适应担任现任职务,或对抗、阻挠、干扰、破坏对其问题查处,妨碍案件调查时,可以建议对其采取停职检查措施,停职检查的期限,不得超过办案期限。如停止党内职务,党W或纪检机*作出停职检查决定后,应制作《停职检查决定书》报同级党W、党组备案并通报同级党W*织部门。如停止党外职务,应制作《停职检查建议书》送达有关党外*织;
对纪检监察机*的建议和决定,党外*织如无正当理由应予采纳和执行。下面就如何搞好调查取证工作我重点介绍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

1、如何收集证据。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都是证据。(1)证据的种类主要有9种:

①物证(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物品和痕迹)。物证审查对办案极其重要,怎么样防止以假充真?一是通过审查物证的来源来分析;
二是通过辨认进行鉴定,辨认一定要放到一组当中去;
三是和已经取得其他证据对照分析;
四是通过专门机*的专门鉴定进行鉴定。

②书证(记载内容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文字)。对待书证要重点注意:一是尽可能取得原件,一定要注明摘抄、复印出处;
二是对于单位出据的书证要注意到主体资格;
三是对于日记、信件作为书证一定要注意时间的连续和内容的连贯;
四是对于书证要进行伪造、编造的鉴定;
五是对于个人或私人出具的书证更要格外的保密,注意不扩散。强化依纪依法办案的程序和办法。

③证人证言。纪检监察机*办案中大部分我们还处于一张纸一支笔的办案模式,靠证人证言作为证据,证据等级最低,必须挤出水分,保证证据的可信性。在现有情况下,如何挤出水分,尽可能客观。一看证人证言与案件有无利害关系;
二是看证人与办案人的关系;
三看有无利益问题;
四是看证人的记忆能力感知能力和判断能力如何;
五看证人出证前后是否有矛盾,矛盾是否得到排解。

④受侵害人的陈述;

⑤被调查人的陈述;

⑥视听材料(原始声响、录像带等);

⑦现场笔录(调查人对案件有关场所进行检查时所作的笔录);
 ⑧鉴定结论;
 ⑨勘验、检查笔录(主要是*安、司法人员对案件的有关场所、物品及其证据材料进行勘验、检查时所作的笔录)。(2)证据分类有5类:即①有错证据,无错证据;
②原始证据,传来证据;
③直接证据,间接证据;
④言词证据,实物证据;
⑤有效证据,无效证据。(3)收集证据的要求,一是要客观全面,要尊重客观事实,不能带观点、定调子、有框子,该收集的证据都要收集;
二是要主动及时;
三是多做思想工作;
四是符合规定程序。要注意收集物证、书证,应尽量收取原物、原件;
不能收取原物、原件的,也可拍照、复制,但须注明保存单位和出处,书证还须由原件的保存单位或个人签字、盖章。收集证言,应对出证人提出要求,讲明责任。证言材料要一人一证,可由证人书写,也可由调查人员作笔录,并经本人认可。所有证言材料应注明证人身份、出证时间,并由证人签字、盖章或押印。证人要求对原证作出部分或全部更改时,应重新出证并注明更改原因,但不退原证。收集证据必须两人以上,未经*织W派或私自收集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据,尤其要注意不能搞逼供、诱供。

办案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收集证据(与证人谈话、现场勘验、检查)、扣留和封存物品,参加的调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扣留封存、暂停金融机构支付的期限不得超过办案期限。

(2)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人。

(3)能够证明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的有错证据和无错证据都要注意收集。

(4)党员拒绝作证或故意作假证,情况严重的应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处分;
是党外人员的,应建议其主管机*予以追究。

(5)谈话收集证人证言时,应个别进行,不得采取开座谈会的形式。谈话时应制作清晰、详尽的《谈话笔录》,取证后要对证人的谈话内容进行保密。

2、如何鉴别和使用证据,防止伪证和错证。发现证据存在疑点或含糊不清的,应重新取证或补证。证据只有经过鉴别属实,才能成为定案的根据。所谓伪证,是指违反事实真相的证据,如假证明、鉴定、记录等,出伪证的主要目的是故意包庇或陷害他人而捏造事实或隐瞒事实真相。对出伪证者要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要由司法机*追究其法律责任。所谓错证,属非故意行为,由于条件所限而形成不能反映客观事实的证据。对收集到的证据,采取综合分析的方法来排除矛盾,判别真伪,分清证据之间客观的内在联系,切不能盲目行事。关于证据的使用,一般情况下主要有这么几种情况:(1)没有物证、书证的情况下,仅凭言词证据认定错误时,必须有两个以上(含两个)直接证据。(2)在没有其它直接证据或只有一个直接证据的情况下,要做到:一是所有间接证据必须查证属实;
二是每个证据与案件事实都有客观联系;
三是所有证据都必须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明体系而且每个体系足以排除其它可能性。如果没有排他性或者说还有其它可能就不能定案。(3)认定错误事实之间的证据之间有矛盾,且矛盾不能排除或得不到合理解释不能定案。(4)证据只能证明一种可能但不能排除其它可能,不能定案。(5)当认定数额上出现矛盾时,通常就低认定。

3、如何做调查笔录。这项工作,是我们从事案件检查工作同志的基本功,通过调查笔录,可以衡量和反映一个同志的办案水平,只有在实践中不断摸索、锻炼才能提高。目前在我们办案队伍中,由于业务不熟,调查笔录出现的问题比较多,所以这里要多提醒大家注意提高这方面的业务能力。做笔录时要做到认真细致、客观公正,不随意删改,不断章取义,正确表达被调查人、证人的意思、书写格式要规范化要求,用钢笔或毛笔书写,字迹要工整,不得乱写错别字,更不能乱用代号。笔录要一人一证、一事一证,谈话方式可以漫谈式,也可问答式,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谈话方式。要做好谈话前的准备工作。毛**说过不打无准备之仗,所以,和涉案人员谈话前的准备工作也是十分重要的。首先要熟悉案情吃透案件相关材料;
其次要掌握涉案人基本情况,包括目前心态,越全越好;
再次,要吃透和案件相关的专业知识,包括专业术语及其含义、法律条款、党纪条规及相关政策,切忌决不能说“白话”,决不能乱许愿。另外,要制定谈话方案和谈话题纲。按照相关要求,谈话人必须两人以上,谈话方案要细到两人的配合,角色的转换等详细情节上。先问什么,后问什么,审问清哪些问题,如何问等等,准备得越充分越细致越好,尤其对一些业务不熟练的同志更是如此。

第二篇:停职检查建议书

停职检查建议书

×纪×字〔 〕×号

建议书基本内容:

一、立案调查机*及开展调查工作的简要情况;

二、被调查人的主要错误事实和本人表现;

三、建议停止党外职务的条规依据;

四、建议停止被调查人的何种职务和建议的提出机*(如该建议按规定须报经党W同意的,还应说明报告过程及结果);

五、要求有关主管机*及时报告或告知处理结果。

中共

纪W(印章)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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