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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关于在县直机关推行党员奉献积分星级管理制的指导意见

时间:2022-08-27 19:42:05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关于在县直机关推行党员奉献积分星级管理制的指导意见,供大家参考。

2022关于在县直机关推行党员奉献积分星级管理制的指导意见

关于在县直机关推行党员奉献积分星级管理制的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对党员的日常管理,提高党员的党性意识和服务意识,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提升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整体水平,在县直机关推行党员奉献积分星级管理制,用量化积分来回答“党员先进不先进、优秀不优秀”的问题,特制定如下指导意见:

一、设置党员奉献积分内容标准

党员奉献积分由基本分、民主评议分、奉献分、扣减分和一票否决五部分构成。基本分一般为80分,民主评议分一般为20分,奉献分不设上限,扣减分不设下限。被一票否决的,总得分为0分。党员奉献积分运行周期以一年为一个积分周期,新一轮积分周期开始时,原分值自然消除。年度党员奉献积分总值=(年度基本分+年度民主评议分+年度奉献分)-年度扣减分。

1.基本分(80分)。重点考核党员履行义务情况。主要包括:⑴政治合格。对党忠诚,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共产主义信仰,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心,具有较强的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保持高度一致,与所在党组织保持一致;⑵守纪合格。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遵守党章党纪国法、规章制度和党的优良传统,按规定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按党的组织原则办事,用纪律和规矩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自觉执行廉洁自律规定;⑶品德合格。做到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坚守政治品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传承党的优良作风,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时刻用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警示自己,择其善者而从之,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⑷履责合格。践行党的宗旨、敢于担当、善于作为,坚持群众利益高于一切,开展经常性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做到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公正执法,勇于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主动作为,敢于担责,始终保持干事创业、开拓进取的精气神,时时处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努力为人民群众谋福祉;⑸出色完成党交给的各项任务。认真承诺履诺,全心全意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一切任务目标。

2.民主评议分(20分)。党支部每半年组织一次党员民主评议,组织支部全体党员和部分群众代表参加,对每名党员表现情况进行民主测评打分,计入党员积分。测评等次和计分标准由各县直部门单位党组织根据工作实际确定。

3.奉献分。重点看县直机关党员在参与中心工作、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等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主要体现为县直机关党员在“三引一促”、部门服务经济发展、“结亲连心”联系服务群众、联系服务企业、结构化研讨、志愿服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参与主题实践活动、参与机关文化建设、推进机关文明建设等情况。具体内容和分值由各党支部结合实际,集体研究确定。

4.扣减分。与基本分相对应,主要根据党员不履行党员义务、侵害群众利益、不认真承诺践诺等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扣减分。

5.一票否决。主要包括不执行党支部决定,弄虚作假骗取积分,无正当理由不参与奉献积分,组织、煽动和参与非访,无正当理由完不成公开承诺,违法违纪以及经党支部集体研究确定的其他事项等。因体弱多病或残疾等特殊原因长期失去正常活动能力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党支部批准后可不参入党员奉献积分星级管理。

二、建立党员奉献平台

1.亮明身份。各党支部要在机关内部设置党员身份榜,摆放(张贴)******员岗,含党员姓名、照片、承诺等内容,让党员主动亮明身份,接受社会监督。规范党员证的管理使用,认真做好缴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等内容的记录工作,每季度一次向群众集中展示,督促党员自觉履行义务、服务奉献。

2.亮出承诺。每年年初,组织符合条件的党员在参与中心工作、岗位奉献等方面作出1-2项承诺,经党支部研究同意后,通过党建网站(微博)、电子屏幕、党务公开栏等形式进行公示,接受全体党员和群众监督。

3.服务群众。把党员“结亲连心”联系服务群众纳入党员奉献积分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实现联系全覆盖、服务无缝隙。加强与群众的沟通交流,随时掌握群众的日常情况和思想动态,协调化解邻里纠纷,力所能及地帮助解决生产生活难题,及时反映发现的困难问题和征集的意见建议,以党支部为单位建立台账。

三、严格党员奉献积分程序

以党支部为单位,成立党员奉献积分工作考评小组,按照“党员申报→支委会初评→党支部考评→汇总备案”四个步骤对党员进行跟踪考评记录。

1.党员申报。党员每月一次向党支部申报积分,根据情况也可随时申报。考评小组对党员申报积分积分情况及时进行审核登记。

2.支委会初评。支委会每季度一次认定党员的基本分、奉献分和扣减分,并由考评小组登记在积分卡上。

3.党支部考评。党支部每年结合年终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召开一次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参加的考评会议,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计算出党员的评议得分。党员对积分有异议的,可以在大会上提出,经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讨论确定后,当场公布。

4.汇总备案。每个积分周期结束后,党支部将每名党员的基本分、民主评议分、奉献分和扣减分进行汇总,得出年度党员奉献积分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总值,并进行公示,反馈给党员本人,无异后由本单位党组织备案。汇总计算公式是:

年度党员奉献积分总值=(年度基本分+年度民主评议分+年度奉献分)-年度扣减分。

年度基本分=月度基本分之和/12=季度基本分之和/4。

季度基本分=每季度的月度基本分之和/3。

要将公示贯穿于奉献积分确定的全过程,每季度一次通过电子屏幕、党务公开栏、积分考评榜等形式,向党员群众公示积分情况。其中,支委会初评、党支部考评环节,本部门单位党委、党总支要派员参加。

四、实行党员奉献积分星级管理

深入开展争创星级党员先锋活动,强化党员奉献积分结果运用,由各党支部根据党员全年积分确定党员星级,最高五星。党员总得分在130分及以上的,授五星党员先锋;总得分在120分—130分(含120分)的,授四星党员先锋;总得分在110分—120分(含110分)的,授三星党员先锋;总得分在100分—110分(含100分)的,授二星党员先锋;总得分在90分—100分(含90分)的,授一星党员先锋;总得分在90以下的,不授星。对四星以上的党员,优先推荐优秀党员、后备干部、晋级晋职等;对没有星级,或星级下降幅度较大的,由党支部安排优秀党员进行一对一帮教;对经帮教仍没有改进的,报上一级党组织和县直机关工委同意按不合格党员处置。

五、落实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党员奉献积分星级管理是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落实“走在前列”要求,建设服务型党组织的重要举措,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成立工作机构,安排专人抓好这项工作的组织协调、日常调度,做到人员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

2.压实工作责任。县直部门单位党组织开展党员奉献积分星级管理的责任主体,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落实好工作责任,亲自抓调度,安排精干力量全程参与指导,年内实现党支部全覆盖、党员全覆盖。各党支部负有直接责任,党支部书记是直接责任人,要以严格党内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出发点,以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落脚点,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建议,结合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实施办法,精准设定积分内容、积分标准、积分程序,丰富活动载体,创新工作方式,锁定活动内容和目标,强力推进,落实到位,确保取得明显质效。

3.严格督导检查。县直机关工委实行每月调度、季度汇报、定期召开推进会议、年底集中检查验收的办法,搞好督查调度,推进工作落实。把党员奉献积分星级管理纳入县直部门单位年度党建工作综合考核,作为机关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和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重要依据。

4.做好宣传报道。各县直部门单位党组织要及时总结实行党员奉献积分星级管理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不断探索完善改进党员奉献积分制管理办法,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大力宣传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和先进典型,营造良好氛围。

各县直部门单位党组织根据本《指导意见》,结合本部门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党员奉献积分星级管理具体操作细则及党员奉献积分星级管理手册,报送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备案。按照分工,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切实发挥好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附件:1.月度党员奉献积分申报审核表(参考样式)

2.党员奉献积分星级管理记录卡(参考样式)

3.党员奉献积分民主评议测评表(参考样式)

4.党员奉献积分星级管理汇总表(参考样式)

******XXX县委县直机关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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