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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学习新修订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高职老师应该怎么做(全文完整)

时间:2022-10-10 10:06:02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老师学习新修订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高职老师应该怎么做(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老师学习新修订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高职老师应该怎么做(全文完整)

老师学习新修订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高职老师应该怎么做3篇

【篇一】老师学习新修订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高职老师应该怎么做

学习新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

  1学习新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教育能够决定和改变一个人未来的命运,教育也能决定和改变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前景。

  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进自主创新,要变人口大国优势为人力资源大国优势,我们就必须确保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贯彻落实。

  据多家媒体报道,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6月29日通过了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

  这是义务教育法颁布以来的一次重大修改,它进一步明确了义务教育的公益性、统一性和义务性。

  1986年《义务教育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走上了法治化轨道。

  20多年来,我国在普及义务教育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

  然而,由于社会转型等诸多因素,义务教育推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这是此次义务教育法修订的时代背景。

  要准确把握此次义务教育法“大修”的涵义和精神,必须对义务教育中的“义务”二字有一个正确而深刻的理解。

  比如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乱收费、上学贵问题,其中固然有部分学校片面逐利等原因,但财政投入不足以及政府部门监管不力也是具有普遍性的原因。

  修订后的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实行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职责共同负担,并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财政预算中将义务教育经费单列,“哪个部门违反了义务教育法关于经费的规定,就应当依法追究责任。

  ”再比如群众普遍不满的教育资源分配不均衡、上学难问题,其中可能有地区发展不平衡等原因,但确保教育改革发展成果由全体公民共享却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特别是像义务教育这样的公益事业,更当如此。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提出要缩小学校之间的办学差距,要加强对薄弱学校的改造,并且提出在义务教育阶段,不分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还对农民工子女,以及进城务工人员的子女提供平等的教育条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这些都直指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更是对“义务”二字的延伸解读。

【篇二】老师学习新修订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高职老师应该怎么做

学习新《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

下屿学校 黄圣辉

我通读了新《义务教育法》后,体会颇多,在这谈些自己的体会与感想。首先新《义务教育法》的立法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并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

其次第五章专门对教育教学作出规定,要求保证教育教学的质量, 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符合教育规律和身心发展”、“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 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 还明确提出了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这些内容必然影响到教师的教书育人行为。

可以说,过去的义务教育主要是在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普及上做了很多规定和相关工作,而在今后,我们则要实施并完成高质量、高水平的义务教育。时代需要创新型人才,让学生学会独立思考、善于发现问题是拥有创新精神的种子,勇于实践则是实现创新的关键,因此,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是我们一线教师义不容辞的责任,教师应真正转变观念,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鼓励学生创新,大胆发表自己的见解,让学生“自由徜徉”于学校内外、课堂内外、课文内外、学科之间,改变过去的“重分低能”和“书本奴隶”的状况,教师要加强教学的实践性、开放性和弹性以顺应时代 。

新修订的法律义务教育是国家行为和各级政府的责任,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了财政保障的范围,为促进义务教育持续稳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法律还明确了义务教育的目标和教育教学的新要求,充分体现了教育均衡的理念,通篇贯穿着以学生为本,促进教育公平的思想,体现了新时期义务教育的发展方向。

新修订的法律体现了国家和时代对义务教育发展的新要求,吸纳了近年来促进义务教育发展的若干新政策,对整个义务教育发展将产生重要影响。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以法律的形式,针对现实存在的问题,从操作的层面明确地解决了近年来在义务教育发展过程中所碰到的各种难点和热点问题,是指导今后义务教育工作的重要法律。

作为一名教师,应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依法执教,爱岗敬业,作到既教书又育人,为培养新一代而作出最大的努力,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学习《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

下屿学校 林瑜

有人说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有人说教师是园丁,有人说教师是红烛,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教师是一个不同于其他的工作的工作,她神圣、伟大、高尚,世界一切赞美的词语都可以用在她身上。当我是学生的时候,我学习的是《守则》《规范》;
当我成为教师的时候,学习的是《教师法》。我国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长期以来《教师法》虽然存在着,但许多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例如殴打、辱骂、诽谤教师、拖欠工资等等的事情发生,而教师迫于时代和社会的压力,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己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知法、守法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
    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那现在我不会再怎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另外,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
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包括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 
     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
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学习《新义务教育法》体会

下屿学校 邱有佺

今天,我怀着激动的心情又一次在网上看了《新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使我对《新义务教育法》有了新的认识。

这次法规从几大方面阐述了《新义务教育法》的主要内容,每一方面与我们教师息息相关,在今后教学中教师有法可依,促使教师有高度的事业心,提高业务水平,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重视学生的身心健康,重视学困生用爱心去感化他们,帮他们树立信心迎头赶上。

提高师德修养,是时代向我们提出的要求,也是《新义务教育法》赋予我们的义务,在实施素质教育的今天,我们作为教师必须转变观念,树立教育新风。通过学习《新义务教育法》,有了深刻的体会。

教育的基本原理告诉我们,教育必须有明确的指向性和目的性,主要解决人的发展问题,唤起学生精神世界能动、自主的能力,培养学生成为社会所需的人才。《新义务教育法》要求我们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教师必须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明白了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身为一名教育工作者,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学生。喜欢学生,爱护学生,服务于学生,同时也是一名教育工作者的天职。师魂即师爱。但在实际工作中做到这一点,却是不易。不管如何,教师要对每位学生的发展负责,尊重他们的人格,在求知的过程中,帮助他们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培养他们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这样才可称得上不辱使命。

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今天,作为教育工作者,不能抱住过去的应试教育一套而不放,应该让学生走进更广阔领域学习,力求全面发展。真因为由于这样的原因,导致了一些教育工作师德失范。分析得出:教师的观念陈旧,尤其是教育理念的陈旧,只求学生智育的发展,不求全面培养,同时又缺乏心灵的沟通,这是其一;
其二,教师在应试教育的框架下,缺少应有的心理品质,缺少爱心,急功近利;
其三,缺乏素质教育的考核机制,导致教师在追求升学率中增加了压力,总之,有什么样的教育理念,就有什么样的师德表现。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必须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和师德风范,那就得不断地更新自己的学识,身为传人之“道”,解学生之“惑”,教师必须具备广博的知识,才能满足学生的需求。知识时代,教师必须随时代的发展,更新知识。

《新义务教育法》对教师提出了以下要求: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教师法》告诉我们: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和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我明白了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虽然我是一名普通的教师,却肩负着为祖国的未来夯实基础的重任。于是在学习之余,仅靠着自己从教以来点点滴滴找出了工作中的不足和以往教学中留下的遗憾,终于明确:身为教师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学生。因为当你走进学校大门时,你的一切就已经不属于你自己了,而是属于孩子们。喜欢学生、爱护学生,应当是教师的天职,正所谓:师爱即师魂。可是在实际中真正做到这一点,尤其是做到喜欢每一个孩子,却是非常不易的。教师不应因为学生的家庭背景、人情的亲疏、智力水平的高低等因素而对学生另眼相看,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公正合理地对待每一个学生。教师只应在乎学生是否学会做人,是否学会求知,在教学中应本着求真、求善、求美,最后才是求知这样一个原则来教书育人,必须把德育放在首位,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通过暑假里的学习,我深刻地认识到: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就必须不断地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实自己,为形成良好的师德风尚而出力;
更好地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更好地为学生服务,爱岗敬业,使自己成为一名高素质、合格的教育工作者。

【篇三】老师学习新修订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高职老师应该怎么做

学习新《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

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是一件具有重要意义的大事。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对全民族素质的提高和国家未来的发展,都将产生积极的作用。

在新法中,统一性是贯穿始终的一个理念。新法从始至终强调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义务教育,这个统一包括

要制定统一的义务教育阶段教科书设置标准、教学标准、经费标准、建设标准、学生公用经费的标准等等。这些与统一相关的内容以不同的形式反映到法律的修改中来。新法对义务教育的管理机制有了明确的规定。新法第七条规定:“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

新法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这些内容必然影响到校长的办学思想和教师的教书育人行为。同时,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也必须肩负起提高义务教育阶段质量的责任。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提出缩小办学差距,不分重点校、重点班,非常人性化,体现了对所有人的尊重;
不管什么样的家庭背景和经济实力,每个孩子都可以享受均等的教育,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和谐,这也是社会进步的表现。当前,教育资源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校际之间存在很大差别,带来了择校等一系列问题。修订后的《义务教育法》在总则中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和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法律明确提出要缩小学校之间的办学差距,加强对薄弱学校的改造,并且提出在义务教育阶段,不分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这些都会从法律层面保障义务教育朝着更加均衡的方向发展。

通过学习,使我们了解了新《义务教育法》的基本内涵和精神实质,我们还要进一步深入学习,深刻领会《义务教育法》的精神,在平时的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到依法执教,努力实施素质教育,以学生为本……,使新《义务教育法》的精神真正落到实处。

著名医学专家、北京军区医院原外科主任华益慰的先进事迹在电视、各报刊刊播后,引起医务界,乃至全社会的强烈反响。他从医56年来,始终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心系官兵服务人民,把毕生的精力奉献给了党和军队的医疗事业,特别可贵的是在他身患重病、生命垂危之际,毅然立下“为医学事业捐献遗体的”遗嘱。华益慰为数不清的病人看过病,为几千

名患者做过各种手术,有成百上千患者在他手中重获新生……他把自己的全部心血和爱都献给了病人。

同样作为一名医务工作者,与华益慰相比,我们该做的实在太多了。华益慰的先进事迹感人至深,催人奋进。华益慰是军队医务工作者的榜样,也是全国医疗卫生战线学习的楷模。我们要学习他对事业勤勤恳恳、鞠躬尽瘁的奉献精神;
学习他对病人全心全意、满腔热忱的服务意识;
学习他对医术一丝不苟、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
学习他刻苦钻研、严谨治学的科学态度;
学习他珍爱生命、心系患者的高尚品德。我们应该从工作中的每一件小事做起,用华益慰的精神来激励自己,设身处地为病人着想,体会病人的疾苦,尽量用自己的所能为病人减轻病痛,无论其是穷人还是富翁,是干部还是群众,均应一视同仁,都是病人。真正成为老百姓心目中的好医生。

北京医院心内科副主任、主任医师孙福成:华益慰几十年工作在临床一线,做过数不清的手术,但无一例医疗事故,这不但要求医术精湛,更要有高度负责、满腔热忱地为病人服务的精神。从他查体前先焐热听诊器这些细微之处可见他对患者的真情,这也是值得我们广大医务工作者学习和敬佩之处。

二炮总医院肛肠外科护士长、南丁格尔奖章获得者李淑君:

华医生的高尚主要来自强烈的职业使命,来自对患者的真情挚爱。病在患者身上,疼在华医生心头,才有了数千例手术个个精品的医疗奇迹。我们学习华医生就是要学习他扎实工作、刻苦钻研的职责意识。在积劳成疾、重病在身之时,他仍然不顾个人安危,牺牲自己的治疗时间去挽救患者的生命,直到生命垂危之际还惦记着患者的健康。他是病人值得托付生命的好医生。

高尚医德一辈子只担任一个角色

北京军区政治部第一干休所副主任医师、中央军委“学雷锋模范”荣誉称号获得者**军:让我感动的是,在面对很多诱惑的时候,华医生都表现出了一种平常心,体现出了一种和谐、一种伟大、一种高尚。我可以想象华医生在做手术时那种平心静气的心态,那时的他一定只想到了患者托付给他的使此文:命。我们可以想象一下一个人得知自己患上癌症时的心情,但华医生仍能平静地走进手术室,为患者做手术。正如患者得知此事后动情地说:“华医生是在用他的生命换我的生命。”

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教授张荣臣:华益慰是一名出色的外科专家,但他没有“教授”、“博导”之类的头衔。开会时,他面前的牌子总是写着”医生华益慰”。的确,他一辈子只担任了一个角色——医生。在时下一篇论文、一个奖项就能解决很多“问题”的行情下,他既不争奖、也不凑论文。这不是不能,而是不为,是他的一种选择。他认为,临床医生的主业就应该是为病人治病。

高风亮节坚守核心价值观

解放军总医院骨科主任医师张伯勋:华益慰的事迹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从一贯拒收红包一事可以看出他有自己的道德准则——不越轨、不乘人之危,不贪财图利。同时,他还拥有一颗慈爱之心,对患者的嘱咐那么细致、那么周到、那么清楚。不可否认,现在有个别医生开大处方、过度医疗,与之相比,华医生的事迹更值得我们效仿。

军事科学院军队建设研究部政治工作研究所副所长公方彬:学习华益慰需要一个时代的视角。华益慰靠对信仰、信念的执著,对核心价值观的坚守,成就了他自己,同时也铸就了一种强烈的感动。他以自己的实践清楚地昭示我们,不管是单个的人,还是一支军队、一个政党、一个民族,唯有依靠信仰、信念与核心价值观的支撑,才能造就永恒,成就辉煌。

学习华益慰在本职岗位上建功立业

中日友好医院高干保健科护师李凤珍:通过对华医生先进事迹的学习,让我们认识到,只要做出有益于人民的事业,在平凡的岗位上,同样可以展现出光辉灿烂的人生。请允许我代表全体护理人员倡议:以华益慰医生为榜样,努力鞭策自己,热爱并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在工作中发扬敬业、创新的科学精神,以真诚之心对待病人,树立遵纪守法为荣、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为维护白衣天使的荣誉称号作出新的贡献。

北京军区38集团军工兵团副团长、中国赴巴基斯坦地震灾区国际救援队队长刘向阳:和大夫治病救人一样,救援事业也是人道主义事业。学习华医生,就要像他那样,自觉以白求恩为榜样,争做白求恩式的国际主义好战士。要像他对待病人那样,当“及时雨”,做“雪中炭”,把党和人民的关怀送到灾区人们的心上。还要像他那样,把使命和责任看得高于一切,为国旗增光,为军旗添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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