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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方面【精选推荐】

时间:2022-06-23 14:12:02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方面【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2022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方面【精选推荐】

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方面5篇

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方面篇1

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规定

一、为健全和完善院领导班子议事决策机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规范“三重一大”制度的运行程序,促进医院议事决策科学化、规范化和民主化,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规定。

二、“三重一大”制度,是指“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的制度(以下简称“三重一大”制度)。

三、医院议事决策机构是医院党政联席会议。凡列入“三重一大”内容的事项,在经过有关程序后,由医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四、凡涉及我院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于重大事项决策的范围,主要内容包括:

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和落实;

2、我院发展战略以及规划的制定和调整;

3、我院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

4、医院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等重大问题;

5、医院党政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状况和领导班子成员廉政勤政状况;

6、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与废除;

7、全院性的重要改革举措和有关政策以及其他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8、医院财务的审计情况,重要经费的确定及调整;

9、医院科室的设置、调整,分配办法的确定和审核;

10、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及政策制定,特殊人才引进;

11、基本建设的规划、重大项目的立项审核,对外重大合同的审批、签定;

12、国有资产的重大调整与改变;

13、荣誉称号的授予或推荐;

14、工会、共青团及群众组织的重要事宜;

15、重大活动事项的安排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

16、上级要求和院党政领导班子认为应当经过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事项。

五、 重要干部任免

1、医院中层干部的任免,后备干部的推荐;

2、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的推荐;

3、民主党派、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和任职推荐。

六、重要项目安排

1、涉及医院发展的重大专项建设项目;

2、不动产购置、大宗物资和大型仪器设备采购,招投标项目等;

3、土地、房屋以及大宗设备器材等资产的出租和转让;

4、国内外合资、合作的重大项目以及对外投资项目。

七、 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1、加强经费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落实院长和院长授权的分管院领导审批制度;

2、基本建设及大宗物品采购等,按照《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和《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要求进行规范操作;

3、单项支出在5万元(含)以上的资金款项的支出集体研究决定。

八、 决策机制和程序

1、集体决策机制实行医院党政联席会议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医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关系全院性的重大问题,对全院总体工作具有最高决策权,统一领导全院工作;
同时支持院长独立负责地行驶职权。

2、民主决策程序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在提交医院党政联席会议决策之前,要经过必要的民主程序进行论证。

九、 决策的议事规则

1、凡需医院党政联席会议决议的事项,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其它形式替代;

2、会议要严格按照预定议题进行,一般不能临时动议议题或表决事项,特别是不能临时动议重大议题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3、集体决策议决事项,应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4、“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情况,包括决策参与人、决策事项、决策过程、决策结论等,要以会议通知、议程、记录、纪要、决定、备忘录等形式留下文字性资料,并存档备查。

十、“三重一大”事项的组织实施

医院党政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按照组织分工由分管领导组织实施,由牵头科室负责督办。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或拒绝执行,如需改变必须经过决定事项的会议批准。

十一、 责任追究

凡属下列情况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严重不良影响的要追究责任:

1、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制度决策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

2、应当由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而未经集体讨论,也未征得其他成员同意,个人或少数人决定的;

3、领导班子成员不执行或不正确执行集体决定、不按照集体决定履行自己分工的职责,给工作造成损失的;

4、未向领导集体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错误决定的责任人;

5、其他因违反本规定而造成失误的。

十二、本规定自发布之日施行。

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方面篇2

关于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学校重大问题决策制度,规范决策行为,严格决策程序,防止决策失误,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省委《关于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三重一大”制度,是指中央纪委十六届二次全会提出的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三重一大”要民主决策,按程序决策。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三条 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努力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正确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第四条 要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议事决策,凡属学校“三重一大”事项,都要集体讨论决定,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的决议决定得到正确贯彻执行。

第五条 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保证权力正确行使,防止权力滥用。

第三章  “三重一大”主要内容

第六条 重大事项决策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学校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指示的意见和措施;

(二)学校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三)学校财务预决算;

(四)学校劳动用工、工资制度、分配方案,以及学校年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职工福利制度改革方案的制定、调整、实施的重大问题;

(五)学校重要改革方案、重要管理办法和规定等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

(六)学校内部机构设置、调整,岗位设置、调整及岗位补员;

(七)学校安全稳定、工程建设、教学改革、招生计划、毕业生就业方案、教师培养计划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八)学校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学校民主管理、工会工作、纪检监察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年度计划及实施方案;

(九)重大责任事故、涉及队伍稳定和学校形象的重大突发性事件的处理;

(十)其它涉及学校和职工利益的重要事项。

第七条 重要干部任免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学校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及重要规章制度的研究审定,学校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重要决策的研究制定等;

(二)学校中层干部的考核、任免、奖惩、培训、监督管理等重要事项;

(三)后备干部的选拔、配备、培养锻炼及队伍建设规划等重要事项;

(四)学校对外、对上重要先进、代表及其他重要人员(集体)的选拔推荐;

(五)学校招聘录用引进人才方案及录用结果的审查;

(六)其它干部管理的重要事项。

第八条 重要项目安排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学校五年及以上规划;

(二)基建项目;

(三)大型或大宗设备、物资购置;

(四)办公、生活设施的装修和大修项目;

(五)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项目安排。

第九条 大额度资金使用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年度资金使用预、决算;

(二)10万元及以上资金的使用;

(三)对外投、融资,借款、委托理财、担保、捐赠、拥军、扶贫,以及出让银行授信等额度;

(四)国有资产的处置;

(五)本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所规定的学校领导人员有权调度、使用的资金限额。

第四章  决策原则和方式

第十条 决策原则

(一)依法决策原则。“三重一大”决策必须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党的方针政策和党的纪律,遵循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依权决策原则。“三重一大”决策必须按照职责和权限进行,党委会议、党政联席会议、校长办公会议、职工代表大会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进行决策。

(三)民主决策原则。讨论“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统一认识,确保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第十一条 参与决策的范围及决策方式

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应根据具体内容、具体情况选择讨论决定的方式。主要方式有:党委会议、党政联席会议、校长办公会议,参加会议人数不得少于相关会议规定人数。对于涉及学校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应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并形成决议。

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应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和表决方式应记录在案。

第五章  决策程序

第十二条 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应按规定程序决策,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应由领导班子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议题的有关材料要在领导班子会议召开前送达参加人员,并保证其有充足时间了解相关情况。

第十三条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领导班子成员要通过多种方式对有关议题进行充分酝酿,但不得作出决定或影响集体决策。

第十四条 重大事项决策的运作程序

(一)有关职能部门根据领导指示和工作需要,提出需要研究决定的事项。

(二)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协商,确定需要讨论决策的议题。

(三)分管领导召集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初步审核,广泛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应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
对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应实行公示制度,扩大职工参与度,并提出可行性论证意见。

(四)根据所要决策事项的内容,召开党委会议、党政联席会议、校长办公会议、职工代表大会讨论表决。

(五)对所决定的事项,要按照规定实行校务公开,接受职工群众的民主监督。

第十五条 重要干部任免的决策程序

(一)由学校党政主要领导提出干部任免有关意向,向公司党组请示。

(二)待公司批复后,组织部门对拟提任(聘任)对象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并形成考核意见。

(三)对拟提任(聘任)的干部人选,在提交集体讨论决定前,应书面征求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

(四)将拟任免(聘任或解聘)的干部名单提交党委会会议讨论决定并报省公司人事董事部审查、备案。没有经过组织部门考察的,不能提交会议讨论。多数人不同意的,应暂缓决定任免(聘任或解聘)。

(五)党委会会议研究通过的拟提任(聘任)干部名单在一定范围内向职工群众公示。

(六)由党委按规定任免党群干部及副处级中层干部,由校长依法聘任或解聘行政干部(科级)。

第十六条 重要项目安排的决策程序

(一)由有关职能部门、分管领导或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提出意见。

(二)有关职能部门组织调研,进行可行性研究与论证。

(三)分管领导听取职能部门调研和可行性论证情况汇报,并提出具体意见。

(四)根据所要决策问题的内容,召开相应形式的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七条 大额度资金使用的决策程序

(一)由有关部门提出资金的使用意向、额度。

(二)由分管领导负责,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核,提出具体意见。

(三)根据资金使用意向、额度,召开相应形式的会议研究决定。

第十八条 集体决策

(一)在领导班子决策“三重一大”事项会议上,班子成员应对决策事项逐个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因故未到会的班子成员可以书面形式表达意见。

(二)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或主持会议的其他负责人应在其他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后,进行归纳总结,在此基础上发表意见。

(三)对讨论中意见分歧较大或发现有重大问题尚不清楚的,除在紧急情况下按多数人的意见执行外,应暂缓决策,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后再作出决策。

(四)讨论重大问题时,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必须齐全,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班子成员到会,并保证与会人员有足够的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对讨论的问题,必须有应到会半数以上班子成员同意,方可通过。

(五)“三重一大”问题一般应有计划性,避免临时动议,严禁未经会议决定擅自操作。

(六)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的表决意见和理由等情况,应形成会议记录。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结果,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有关职能部门、监督部门及相关人员。

第六章  执行决策

第十九条 “三重一大”决策后,学校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坚决执行,并由班子成员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

第二十条 “三重一大”决策后,个人无权改变集体决议,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同时可按组织程序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意见,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策前,应无条件执行。

第二十一条 在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议过程中,如发现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修正完善,如无法执行原决定时,有关成员可以提出意见,并通过进一步调查论证,进行复议。经过再次决策后,按新的决策执行。

第二十二条 “三重一大”决议应当公开的,要按照校务公开的要求,在一定范围内通过各种方式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

第七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 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应根据分工和职责,及时向领导班子报告“三重一大”事项的执行情况,领导班子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三重一大”制度的贯彻情况,班子成员还要将“三重一大”事项作为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第二十四条 上级党组织、行政、纪检监察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对下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情况负有监督检查和考核责任,把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列入领导班子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倡廉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实施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 对未经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就实施的“三重一大”事项,有关监督部门和人员应及时向上级党委、纪检、组织等部门报告。

第二十六条 充分发挥同级监督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党政主要负责人要相互提醒,经常沟通,做到既相互支持,又相互监督;
二是把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情况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自查内容之一;
三是领导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对违反“三重一大”制度的行为,有责任予以劝阻,劝阻无效时向班子主要领导或上级报告。

第八章  责任追究

第二十七条 对个人或少数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的,化整为零使用大额度资金的,拒不执行班子集体决策或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的,未向领导集体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错误决策的,集体决策执行不力或错误执行并给学校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其他严重后果的,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学校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二十八条  领导班子决策失误或涉嫌违纪违法的,在查明情况、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分别追究班子主要负责人、分管责任人和其他负责人的相应责任。

第二十九条  责任追究的方式有责令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免职、责令辞职、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等。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方面篇3

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维护促进集体企业改革发展

内容提要: 集体企业发展正处于关键时期,腐败事件的发生主要原因还是权利过于集中于少数人,监管机制不到位。当权利不受限制,且运行不透明的时候,必然会滋生腐败。“三重一大”的执行,有效的监督了权利的运行,从源头上遏制了腐败的滋生。但“三重一大”在执行过程中还存在一些倾向和问题,因此在执行过程中需要从遵循程序、明晰责任、及时纠偏、考核监督等方面入手,制定好有效的保障机制,贯彻落实好“三重一大”。

“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是有效预防腐败的关键。”“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坚持民主决策、避免独断专行、防止决策失误的重要保障,也是企业有效预防腐败的重要措施。

集体所有制企业是指以生产资料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为基础的、独立的商品经济组织。抚顺石化集体企业是东北地区特定历史背景下发展壮大起来的厂办集体企业。目前北天集团共有18家直属集体企业,职工目前8778人。管理体制模式基本同抚顺石化国有企业一脉传承。企业虽所处的行业和地域有所差别,但在经营规模、管理水平等方面总体差别不是很大。由于特定的历史原因干部职工知识机构和文化素质相对较低,集体企业总体管理水平相对落后。在发展上虽有抚顺公司的大力扶持和帮助,但是集体企业艰难生存和发展的局面始终没有根本转变。探寻原因其中集体企业在管理和经营决策的长远性、科学性、民主性上存在或出现过这样或那样的偏颇,没能有效的把握发展的机遇和空间。因此从集体企业的性质和加强管理、堵塞漏洞、生存改革发展需要角度出发,集体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中更需要践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做好集体决策,防范决策风险,维护企业的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谋福祉于全体集体职工 。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以来,北天集团各集体企业,在贯彻落实上级纪委的要求、部署上迈出了坚实的脚步。“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推行,在领导班子成员充分讨论、磋商、消除误解和矛盾,理顺关系,加强班子内部的团结协作的同时,更提升了集体决策的可操作性,保证了公正、公开和公平,解决了以往决策后可能出现的争论和纠纷;
从决策实施来看,班子成员对已通过的方案和决策往往能在更大范围内统一思想,更能积极、有效地推进方案的实施,使决策成为共同意志,有利于形成工作合力。

但是“三重一大”在执行的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思想上的偏差,主要体现在:

1、有的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健全,对“三重一大”事项提交会议集体决策前的调查研究、广泛收集吸纳听取意见等方面存在重视程度不够或忽视现象,造成有些决策得不到职工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2、在班子集体决策时,存在班子成员职责上划分不清晰,责任不明确,集体决策时往往“跟着举手”,参与决策人员不明白自己要担负的那一部分职责是什么,一旦决策失误要承担的责任又是什么,存在一把手论调定了,参与决策人员领会一把手意图,在决策时“跟着举手”,走形式走过场的现象和问题,影响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的有效落实。

3、虽然现在各个企业在按照要求对重大事项、重大投资、重要人事任免等问题集体研究商讨和决定,但是在执行过程中,存在认为只要班子集体讨论研究决定的问题就都是正确的、有效的、符合规定要求的。在执行过程中没能进行有效的跟踪和把握这一决策的正确性和持续性,难免出现决策失误后集体推卸责任的倾向和问题。

为了更好的发挥三重一大制度在企业实际工作决策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分析和研究,我们认为在集体企业中应该从以下几点措施和方法上做好“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贯彻和落实。

首先,要明确在集体企业生产经营中列为“三重一大”决策范畴的事项标准。虽然“三重一大”的主要内容我们都清楚,但是在集体企业不同的决策层面,对“三重一大”的具体内容还应该有所具体体现。因此,要根据不同企业的实际状况制定决策范畴的标准,而不能一概而论。在北天集团决策范围,将涉及到集体职工切身利益和稳定问题波及范围比较广泛的、涉及到企业长远发展的决策和变更、重要的机构整合和项目投资建设等这些问题都应该作为重大问题决策;
涉及到所属企业分管班子层面的人事调整和干部任免都属于重要干部任免;
将集体产权变动,固定资产报废增减值,财务核销、资产类处置、废旧物资处理;
诉讼、纠纷、赔偿及相关合同管理等事项和重大投资作为重大投资;
“三重一大”的事项和内容在北天集团内进行了规定和要求。而在北天集团直属企业中,“三重一大”的衡量和决策标准会根据企业经营规模和运营收入的不同而有很大的差别。同理在各个直属企业的基层厂(队),决策的事项和内容更是标准和内容有所差别。因此,各直属企业对“三重一大”的规定要求在遵循大的前提和原则的同时,应该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分别制定“三重一大”的决策内容和标准,以便于有针对性,有的放矢的做好“三重一大”的贯彻和落实。

其次,企业在三重一大执行上,决策的基本程序不能简化和删减。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应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的基本程序。对“三重一大”事项提交会议前要充分的进行调查和研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特别是事关集体企业职工切身利益和长远发展问题的重大事项和决策,要安排分管领导和部门认真的对要研究决策的问题进行调查分析和论证,并按照要求提前告知决策事项并提供相关材料,让参与决策人员提前了解掌握决策的问题并做好前期酝酿,以便在集体决策时充分发表见解和看法,从不同角度研究和论证决策事项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党委、经理班子进行集体决策时要充分发扬民主,各抒己见,开诚布公,集体研究后做出决定,并做好会议记录和存档工作,以备考证。

第三,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要建立相应的责任机制。针对有些集体决策与会人员“跟着举手”、盲目表决的现象和问题,对参与决策人员明确相关责任十分重要和必要,因此要建立“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责任机制,要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让“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在协调和制约中发挥作用。企业党组织要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切实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企业主要负责人是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决策人是主要责任人,相关的纪委、人事、财务等职能部门要通过落实报批备案、对口监督等制度,通过建立责任机制,明确各个责任主体在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中的职责和义务,从而促使其增强对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自身责任的重视程度,确保决策制度的有效落实。

第四,为保证“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贯彻落实过程中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应及时对发现问题和情况进行纠偏。针对存在的认为集体决策就是对的,表决后就生效不能更改这些不符合实际的错误思想,及时进行决策的纠偏和修正尤显重要。首先各级班子要纠正集体决策就都是对的和完全科学的这一错误的思想观点。在“三重一大”决策的执行过程中,企业决策层要随时掌握决策事项实施过程中的信息,根据情况的变化和影响因素,调整决策战略,纠正偏差。由于企业内外部情况的急剧变化,或者由于决策本身的失误,原定决策方案已表明脱离实际,甚至危及职工队伍稳定、危机决策目标的实现时,就必须对原有决策方案进行根本性的修正。因此,方案的执行者必须切实履行责任,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给决策层,决策层应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进行再决策和再执行,不断纠偏纠错,拾遗补缺,形成循环过程,确保决策的正确与科学性,削减风险,达到集体决策的最终目的。

第五,企业 “三重一大”的落实,必须建立完善相应的监督和考核工作机制。考核和监督是对各级班子落实“三重一大”工作一种监督和检验。因此,应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职能部门各负其责,职工群众广泛参与”的监督体系,根据企业实际以纪检监察、内部审计为主,以各业务职能部门为配合,通过落实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通过召开职代会、公司企务公开等方式调动员工群众的民主监督。同时要把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和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事项,为企业领导人员的考核、奖惩和选拔任用提供重要依据。对那些不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违反设定的内容和程序进行决策而造成失误,未经集体讨论决定而个人决策、事后又不通报,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不履行决策程序等各类违规决策行为和责任人,要按照责任追究的相关规定,进行严肃的责任追究,以维护制度的权威性。

六、落实三重一大,企业的一把手是关键。任何制度的执行和落实都是人在做。因此在企业中,“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能否得到全面有效的贯彻落实,企业和单位的一把手很关键。如果一把手认识上不到位,理解上有差距,“高度重视”肯定会成为无本之木。个别领导干部民主决策意识差,在他所管辖的“一亩三分地”里习惯于个人说了算,善于搞独断专行,甚至滥用权力,以权谋私,他们难免会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贯彻实施有抵触情绪。对于不愿意做的事勉强去做,必然应付差事或搞变通。如果他们不真正从思想认识上解决问题,即使嘴上说要“高度重视”,行动上也绝不会积极主动,抑或在上级督促下“行动起来”,也难免流于形式,很难扎实深入和见到实际效果。因此,要使“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在企业扎实有效地贯彻落实,一把手必须增强制度观念和自我约束意识,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在每一项重要决策过程中都能认真按照制度规定去做,真心实行之,求真务实,为其他领导干部树立榜样,也在广大职工中树立起正直诚信的形象。常言道:“其身正,不令而行;
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一把手切实做到了、做好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在企业的贯彻落实必然能顺利推进和不断深化,由此为该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打牢有力的支点。

当前,集体企业发展正处于关键时期,腐败事件的发生主要原因还是权利过于集中于少数人,监管机制不到位。当权利不受限制,且运行不透明的时候,必然会滋生腐败。“三重一大”的执行,有效的监督了权利的运行,从源头上遏制了腐败的滋生。实践证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在集体企业的发展中起到了关键性的积极作用,它全面提高了企业的决策水平和规避风险决策的能力。对企业的反腐倡廉工作有着积极的意义。

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方面篇4

最新整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贯彻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贯彻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贯彻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厦大委综[20XX]29号)精神,基建处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本部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自查,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重要意义根据学校部署,基建处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直属高校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通过学习、讨论,大家充分认识到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体现,是切实加强部门反腐倡廉建设、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确保学校基本建设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举措。处领导班子将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作为班子建设的重中之重,结合基建工作实际,积极探索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二、把握内涵,明晰“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范围

基建处领导班子认识到对“三重一大”事项范围的界定是细化“三重一大”制度的关键,因此,进一步明确了“三重一大”的内涵,清晰界定集体讨论的范围,体现了较强的可操作性。

学校基本建设规划、年度基本建设计划、学校基建项目的安排和方案的确定等属于学校“三重一大”事项,提交校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重要干部任免和重要人事安排的职能部门为学校组织部和人事处,基建项目各类款项的支付实行基建项目和财务管理“两支笔”审批制度。

基建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招标管理、施工管理、涉及基建处人、财、物的事项等属于基建处“三重一大”事项,处务会集体研究决定,并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三、统筹兼顾,固化“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运行规范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除了对决策范围、事项予以明确规定外,还对决策程序及规则作出了明确规定。在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时,对处务会决策议题的提出、时间、与会人数、会议表决方式、会议记录等程序性问题都做了细化说明,避免出现“重实体轻程序”,使每项实体性规定都有表现的方式及途径。

四、强化执行,确保“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落到实处基建处结合工作实际,确定了符合本单位职能特点的“三重一大”相关事项,进一步规范集体议事决策行为,提高科学决策水平,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做到“四个保证”。

一是领导班子率先垂范,保证集体领导。坚持集体领导、民主决策是“三重一大”制度的根本要求。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都要列入处务会讨论的议题,并要做到“三先三后”,即先充分酝酿后决策,先征求意见后决策,先集体研究后决策,确保决策的民主化。

二是融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管理理念,保证科学决策。科学的决策机制是“三重一大”制度落实的基础,基建处将“依法办事、实事求是、成员平等、集体决策”四个基本原则贯穿到班子成员酝酿决策、集体决策、执行决策、监督决策等议事环节中,做到民主与集中相协调,原则性与灵活相统一。

通过科学设置决策程序,为“三重一大”制度的贯彻落实提供有效保障。

三是界定事权范围清晰,保证授权明确。针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界定范围,基建处领导班子具体细化了领导分工,强化职能,增强了领导意识和责任意识。

四是发挥监督职能作用,保证制约有效。为体现“三重一大”制度的约束性,基建处领导干部一方面主动带头执行制度,始终把自己置于组织的约束之中,群众的监督之下,坦诚接受监督。另一方面要求每位职工要发挥监督作用,确保“三重一大”制度环节规范动作。此外,还积极倡导政务公开、党务公开,增强权力运行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确保有效监督。

五、存在的不足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的不足

1、“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相关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2、“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相关的监督制度还需进一步充实;3、“三重一大”基础资料的整理不及时、不够规范。

(二)整改措施

1、广泛宣传,进一步提高“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和落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形成良好的工作机制;

2、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配套制度,针对基建工作的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

3、建立、健全“三重一大”制度执行监督制度,紧密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考核和领导干部民主测评,结合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督查,采用多种形式,不定期地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制度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对“三重一大”的文件资料要及时分门别类进行整理、编号、并列出目录清单及归档。

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方面篇5

. .. . 论国有企业在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三重一大”,即: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这是全体干部职工普遍关心和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的统称,也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于国有企业从源头上治理腐败,控制各类案件发生,减少企业经营决策的失误,保证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起到了非常重要的监督保障作用。本文分析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一、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国有企业在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中成效是显著的,但在实践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权力过于集中,责职不明确。在个别企业领导班子中,主要领导认为自己是单位“一把手”,大事小事自己说了算,自己“拍板”决策的就是政策;
有的单位在“三重一大”决策上,行政主要领导和党委主要领导相互只通通气;
有的单位领导身兼两职,党政大权集于一身,独断专行;
有的副职参与“三重一大”决策时,以主要领导意志为转移,往往“跟着举手”。由此种种造成集体领导决策与个人说了算界定不清,开会只是“走过场”,做个会议记录,正确了显得自己决策高明,出现失误就以集体决策来推卸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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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意识不强,短期思想重。有的企业主要领导自认为自己的能力强,不善于听取别人的意见和建议,就会出现“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形式化。有的企业由于主要领导岗位调整频繁,很容易产生追求短期效益的思想意识,把企业的长远利益放到一边,急功近利,大搞盲目决策胡乱投资,不求质量突击提干等。
落实制度不力,作用发挥差。“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既然形成了文件,企业应当自上而下地坚决贯彻执行。但在实践过程中,由于决策层思想认识不统一、不到位,从而导致决策缺项、缺少环节等。有的班子成员作用发挥不好,在决策中有意见不发表,怕承担责任,怕主要领导对自己有看法,认为决策是主要领导的事情与己无关,使集体决策达不到集体研究、讨论决定的效果。
缺乏有效监督,责任追究不力。在“三重一大”决策过程中缺少有效的监督,往往出现“上级不想监督,下级不敢监督”的状况。决策后在实施过程中出现资产流失、用人不当等问题得不到及时的纠正,责任人得不到及时的追究;
有的企业没有健全相关的监督机制,没有纪检、监察、审计等控体系和监督部门的人员参与,没有委派有关部门进行监督,导致实施过程的监督不到位,出现决策被乱执行、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等问题。
二、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对策
(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要坚持集中制, 确保程序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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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集中制是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相结合的制度。从“三重一大”制度的概念提出到一系列文件、规定的出台,使“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逐步建立和集中制方法的不断完善相互促进,形成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要注重程序,无论在党委会、行政办公会、职工代表大会等,班子成员应当以会议研究、集体讨论的形式,对职责权限的“三重一大”事项作出集体决策,不得以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作出决策。决策事项之前,应当提前告知所有参与决策人员,并为所有参与决策人员提供相关材料;
与会人员要充分讨论并分别发表意见,主要负责人应当最后发表结论性意见。会议决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研究解决;
特别是在重要人事任免上,应当事先通过组织人事部门考察、征求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
会议决定的事项、过程、参与人及其意见、结论等容,应当完整、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查。要根据自身实际,对集体讨论的方式、步骤、议程、时限等尽可能地细化,确保“三重一大”制度得到有效的落实。

(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要纳入惩防体系重要容, 确保有章可循。
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这是从源头上治理腐败最有效的途径,也是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核心容。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完善与发展过程中,其制度容也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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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经由原则性要求向具体要求、由一般性权力向要害权力、由权力执行向权力决策延伸,对关键性权力制约和监督的指向更加明确。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是为了强化对重要权力的监督,防止滥用权力和以权谋私,体现了“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思路。形成有效的决策失误追究制度,增强决策责任感。建立决策失误追究制度,主要目的不是惩罚决策人,而是保证决策失误后能找到责任人,通过对主要负责人进行适当的处理,明确其职责,增强责任人在进行决策时的责任感,减少决策的失误,并且约束责任人的决策行为。追究的容主要指不履行“三重一大”事项制度决策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
未经集体讨论决定而个人决策、事后又不通报的;
违反设定的容和程序而造成决策失误的;
未向领导集体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错误决定的责任人;
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能够挽回而不采取措施纠正等。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要区别对待造成决策失误的原因,抓住不落实的事,追究不负责的人,明确决策失误者所应承担的责任及处罚措施。
(三)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要融入现代企业管理中,确保科学决策。
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要充分融入现代企业管理中,做到“四个化”。一是容要具体,做到规化。比如在大额资金使用上,多少数额由班子成员集体决策,多少数额由主要领导决策,多少数额由分管领导决策等,都要认真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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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确地加以规,防止小数额上会决策,大数额个人“拍板”的现象发生。二是程序要合理,做到制度化。在决策前,先由职能部门提出方案,进行可行性研究、与相关领导沟通,最后由主要领导主持召开会议进行集体决策,除特殊情况外,不得临时动议决策;
在决策时,班子成员应对决策事项逐个明确表态及说明理由,形成会议记录;
在决策后,由班子成员按分工和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不得擅自改变决策。对集体讨论的会议出席人员围、会议主持人以及表决方法等,都应制度化。三是方式要正确,做到化。集体讨论“三重一大”问题,应根据不同容,不同情况选择各种会议决策。对关系企业全局性、方向性、战略性问题的决策,坚持做到不事先充分酝酿不决策,不广泛征求意见不决策,不经过集体研究不决策,确保决策的化。在决策时要实行向职代会“报告制”、“票决制”、“署名制”等。四是过程要追踪,做到科学化。在决策实施过程中,失误是难免的,再高明的领导者,也有失误的可能。由于外部情况的急剧变化,或者由于决策本身的失误,原定决策方案已表明脱离实际,甚至危及决策目标的实现时,就必须对原有方案进行修正。不断纠偏纠错,拾遗补缺,确保决策的正确与科学性,削减风险,达到集体决策的最终目的。
(四)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要坚持集体领导决策,确保职权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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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要保证国有企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正常运行,从管理的各个方面为决策制度的正常运行搭建平台。一是要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按照“交叉任职,一岗双责”的原则,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发挥党委领导班子集体决策作用的组织领导体制,加强“四好班子”建设,为企业党委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提供组织保证。二是强化班子成员责任意识。建立领导人员工作责任制,实行工作分工负责制,主要领导要敢于担担子,善于谋大事、抓大事、成大事,分管领导要认真履行职责,深入基层调研,解决实际问题,化解矛盾,彻底消除遇到问题“绕道走”,遇到矛盾“往上交”,遇到任务“踢皮球”的不负责现象。三是提升集体决策能力。班子主要负责人要经常与成员“沟通”,坦诚相见,说真话、说实话,真正做到坦诚相见;
要带头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班子成员之间要相互信任、相互谅解、相互支持;
要尊重副职,副职要维护正职,做到有事无事常往来,大事小事多商量,努力形成风清气正良好氛围。四是认真落实个人分工负责制。坚决纠正个人凌驾组织之上的做法,牢固树立班子成员相互平等的观念,充分发挥每位班子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对班子成员的权限、责任作明确的界定,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
(五)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要完善监督保证体系,确保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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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中共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中,明确提出要强化国有资产的监管力度。由此,要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增强执行力。2010年7月,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明确了“三重一大”制度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围、基本程序和实施监督的有关规定,这些都是“三重一大”制度在容上不断深化的重要标志,为国有企业规“三重一大”制度的具体容提供了权威依据和明确了具体要求。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人事、审计、财务、企管等部门等要抓好源头控制,堵塞各种漏洞,健全监督长效机制,做好对“三重一大”事项制度落实的全过程监督。重点监督执行决策是否不折不扣,是否达到预期的效果,是否出现未预见到的问题等。要把贯彻执行“三重一大”的情况纳入领导班子生活会议、党务政务公开容,并作为对领导干部考评的重要依据,作为向职代会报告和述职的重要容,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意见。企业上级主管部门还应定期进行“三重一大”专项检查,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规决策行为、提高制度的执行力,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六)要以“四好”领导班子建设为契机,切实发挥领导班子“火车头”的作用
凤城公司党委在执行“三重一大”决策时,结合广西交通投资集团创建“四好”领导班子活动的要求,坚持以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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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政治建设为根本,以强化制度建设保证,以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为基础,以增强能力、促进企业和谐发展为目标,努力建设政治素质好、经营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的领导班子。一是注重学习,务效,努力实现“政治素质好”。始终把理论学习作为改造人生观和世界观的重要方法之一,通过开展时事政治、上级精神、企业运作、廉洁自律等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的学习,进一步提升班子成员创新力,增强团队整体执行力”。二是齐心协力谋发展,求真务实成大业,“努力实现经营业绩好”。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审时度势,认真分析、准确把握灌凤路建设不同阶段的重点难点,带领广大干部职工克难攻坚、团结拼搏,战胜了项目建设上一个又一个障碍,使公司各项工作科学、协调、持续的推进。三是团结协作,积极发挥班子的整体效能,努力实现“团结协作好”。积极探索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了决策程序和方法认真落实生活会制度,对重大的工作部署和重大事项,进行集体讨论,不搞一言堂,为增加决策的科学性,除“三重一大”事项全部经过董事会研究决策外,一些小的变更及拆迁的非标补偿也均通过班子会集体研究,班子会研究过的最小非标补偿项目仅为2万。四是注重实效,狠抓领导班子作风建设,努力实现“作风形象好”。凤城公司党委把切实改进企业领导班子作风作为“四好”领导班子创建的重要容,认真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始终同职工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把实现好、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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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好、发展好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各项工作的着力点,在职工群众中树立了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如建立温馨食堂,菜谱由员工定,质量由员工评,提升了员工主人翁意识;
在中秋节举办妙趣横生的趣味运动会和娱乐晚会,积极开展气排球比赛、“家属进项目”等活动营造了“家”的温馨氛围;
同时逐步完善公司在员工福利、晋升等各方面工作的规章制度,有效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总之,积极探索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有效途径和方法,这对于防决策风险、维护国有资产安全、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促进企业改革发展的顺利进行,起好监督,具有十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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