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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个人心得体会【优秀范文】

时间:2022-10-10 16:48:02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个人心得体会【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个人心得体会【优秀范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个人心得体会4篇

第1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个人心得体会

学习宪法心得体会(一)

一、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这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这次修改宪法,坚持中央提出的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体现了宪法的稳定性和适应性的统一、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讲政治和讲法制的统一。经过这次修改,我国宪法更加完善,更加符合国情,更加反映时代精神,更加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要求,必将更好地发挥国家根本法的作用。

二、新宪法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一道写入宪法,把十六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写入宪法,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提供了宪法保障。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反映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有利于巩固和发展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新世纪、新阶段继续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肯定了十一届三中金会以来,我们党指导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科学理论、正确路线和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为坚持和运用党领导人民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伟大实践中取得的成功经验,提供了法律保障。进一步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对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三、应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科学内涵,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的发展观,不断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应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在统一战线表述中增加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的重要意义,坚持党关于爱国统一战线的各项方针政策,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要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党和国家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政策,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在市场竞争中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要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保护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的科学内涵,在加快经济发展和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进程中,依照法律规定,切实保护全体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正确处理私有财产保护和公共利益需要的关系。要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科学内涵,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权益,不断推动我国社会主义人权事业的发展。

四、我们要把学习新宪法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结合起来,同认真实施“四五”普法规划结合起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面发展。

五、充分认识了宪法的重要地位和这次修宪的重大意义。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国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法律保障。宪法集中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长期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生活中最重要的原则,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和法律效力,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居核心地位。对1982年宪法进行的第四次修改声是我国宪政史上又一个里程碑,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这次修宪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坚持中央提出的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体现了宪法的稳定性与适应性的统一、党的主张与人民意志的统一、讲政治与讲法制的统一,反映了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使宪法更加完善,更加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要求,更加能够发挥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作用。修改后的宪法对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推进依法治省,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二)

按照县委、政府的安排,于2013年5月17日,我参加“宪法、法律”宣传月法制讲座。下面谈谈我个人学习《宪法、法律》体会。

一、宪法的重要性。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了我国的国体和政体,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各项立法的依据,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宪法我国现行《宪法》自1982年公布施行以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经济社会的发展,先后进行了四次修改,充分体现了宪法的稳定性与适应性的统一,反映了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我国现行宪法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宪法,准确、及时、全面地反映了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的各项政治主张和执政理念。

二、宪法施行现状。回顾我国宪法历程,一方面依照宪法我国制定了涉及经济社会等各个领域的法律239部,行政法规690多件,地方性法规8600多件,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和保障人权取得了巨大成就。另一方面宪法实施过程中遭遇了一些重大挫折和困难。如:党委领导中的宪法意识问题,政府负责中的宪法意识问题和公民参与中的宪法意识问题。宪法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党章》也明确规定要求党在社会管理事业中应当带头树立宪法意识,依照宪法执政引领依法治国,但在现实社会中,以领导讲话、以红头文件、以现场办公等来代替法律规定,违背宪法的现象还时有发生。在制定有关法律法规时,宪法是依据;
但在出台地方政策时,依据的是中央政策;
政府出台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时,依据的是法律法规。这时宪法被束之高阁,有的还说没有违背法律,肯定不会违背宪法。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从来没有说违背宪法的。总之我国的宪法目前在实用性和保障贯彻施行、宪法的神圣不可侵犯性等还任重道远。

三是积极推进法治建设。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不断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在坚持和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前提下,从首都实际出发,围绕保证宪法和国家法律实施,推进首都科学发展,保障人民基本权利,开展地方立法,扎实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不断提高地方立法质量。

党的十八大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对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新的部署,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 ,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一是要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工作中继续抓好对宪法的学习。通过对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宪法的学习,增强贯彻实施宪法和推进依法治国的自觉性,在全社会进一步树立宪法意识和宪法权威。同时要通过对宪法的学习,增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自觉性,增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自觉性。二是通过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动对宪法的全面贯彻实施。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制度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布局,深化各项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首都科学发展。三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四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一步加强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宪法和法律的有效实施,坚决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和权威。特别是要努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让我们在以***同志为***的党中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第2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个人心得体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心得体会6篇

  下面给大家带来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心得体会范文6篇,监察法是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去学习的,这篇范文大家一起欣赏!

  01

  2018年3月20日,第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监察法》的出台实施,是国家 反腐败工作法治化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实施,标志着国家监察法律制度体系的确立,为国家全面从严治党、深化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

  作为基层纪检干部,必须坚决拥护监察法,带头适应监察体制改革的新形势,真正担负起监察法赋予纪检监察干部的神圣职责。把学习好《监察法》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来抓,切实提高能力素质,认真履行职责,严肃执纪问责,当好基层政治生态的护林员,当好党的纪律执行者。

  带头主动学。

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学习、宣传、执行《监察法》,切实履行好纪检监察干部的责任感。要坚持学思践悟,深刻领会《监察法》的核心要义和具体要求,将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作为今后监督、调查、处置工作的根本遵循。采取多种形式学习如召开学习会议、发放学习资料、进行知识竞赛、写学习心得体会等,营造基层公职人员知法、学法、懂法的浓厚氛围,让监督对象真正领会《监察法》精髓,学法懂法,确保学深学透,做到入脑入心。

  明确重点学。《监察法》共九章六十九条,对监察机关及其职责、监察范围和管辖、法律责任等做了详细的规定。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刻理解领会,突出重点学习监察机关的基本定位、职责、范围、权限、程序等关键环节,着力增强贯彻落实监察法的自觉性,在学思践悟中增强贯彻实施的使命感,进一步增强法纪意识,自觉遵守党纪党规,法律法规,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结合实际学。坚持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只有学好《监察法》,才能严格按照《监察法》要求,依法全面履行监督、调查、处置三项职责,运用好12种调查措施,加强对调查审查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提高把握政策和运用法律能力。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惩治基层腐败、“四风”突出问题、基层党员干部涉黑涉恶等问题,让《监察法》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好风凭借力,扬帆正当时。让我们广大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决心把《监察法》学习贯彻落实好,开创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

  一、监察法的制定是贯彻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

  监察法是反腐败的国家立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是实像改革与立法相衔接,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切实担负起党内监督和国家专责机关的重大责任。

  二、监察法的制定彰显了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重大决策部署毫不动摇的坚定决心

  ******在中央纪委十九届二次全会上指出,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持之以恒、毫不动摇,要重整行装再出发,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监察法的制定,就是全党、全国进一步强化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思想。纪检监察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三、监察法的制定对纪检监察工作在当前新形势、新任务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纪检监察干部要学懂弄通监察法,要原原本本学,要把自己摆进去学,把工作摆进去学,把职责摆进去学。在当前新形势和新任务下,要准确把握其精髓和内涵,要做到纪法贯通、法法衔接,要始终坚持纪在法前。不断提升个人的素质能力,做一名政治可靠、本领高强的纪检监察干部。

  03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公布施行以来,全国上下迅速掀起了学习的热潮,作为一名基层纪检工作者,我们更要学好用好《监察法》,把《监察法》贯彻落实到平时的纪检监察工作中来。

      一、端正态度,正确认识《监察法》的地位和作用

      不少人认为,《监察法》的颁布,监委和纪委的合署办公,让纪检机关的权利又大了几分。但是,我并不这么认为。首先,《监察法》的颁布实施,就是为了更好的实现监督全覆盖,不仅是对党内的监督,更是完善了对公职人员的监督,而《监察法》本身条文中也明确规定了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不会造成监督缺失的情况。其次,纪检机关本身也有一套完善的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针对监督执纪中的关键环节都有相应的制度保障,设立有纪检检查干部监督机构,同时加强自我监督、自我净化,使党内监督、人大监督和社会监督、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做到把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二、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自我监察意识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也或多或少存在一些不正之风,有的人作风浮夸,有的监督流于表面,也有利用手中权力谋取私利的现象。习***提出“打铁还需自身硬”,忠诚、干净、担当是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基本要求和行为底线,纪检监察干部要以更严的纪律要求约束自己,处处发挥表率作用。

      全面落实从严治党,时时刻刻把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落实好监督职责,不仅是对人民群众的负责任,更是对纪检干部的关爱。时常敲敲警钟、提提醒,也许就能将许多苗头性问题遏制住,阻止更大错误的产生。这才是监督的意义所在。

      三、学践结合,推进《监察法》入脑入心

      加强监督责任落实是时代所需、群众所盼,作为直接面向群众的基层纪检组织,我们更需要向官场不正之风“宣战”,不仅要严于律己,更要让党员干部时刻做到心怀敬畏、保持警醒,自觉接受监督,使权力运行置于有效监督之下,真正筑起拒腐防变的大堤,大力弘扬“宁愿苦干、不愿苦熬”的黔江精神,为促进舟白街道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自己的努力。

  04

  为了推进“依法治国”,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2018年3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作为配套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一项立法,监察法被认为是一部对国家监察工作起统领性、基础性作用的法律,是我国反腐败领域的一部重要立法,为监察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新监察法将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人员,公办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人员等,均纳入监督范围,确保了监督全覆盖、无死角。俗话说“阎王易见,小鬼难缠”,相对于行政监察法只能监督政府机关的公务员队伍,新监察法扩大的监督范围更能保障老百姓利益不受到侵害。

        八项规定以来,治理“庸懒散浮拖”“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项活动一直持续开展;
整顿工作作风和工作纪律问题,才是与接地气的与群众诉求紧密联系着。以往对于一些官员不作为、懒政怠政行为,惩处办法不多。监察法对此明确规定,对于一些履职不力的领导干部,监察法规定可直接对其进行问责,或提出问责建议。领导干部如果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负有责任,虽然没有构成犯罪,但是同样存在失职、失责问题,其实也是一种“腐败”。

        现在基层单位部分领导存在“多做多错”“守好自己一亩三分田”的思想,不思进取,不求进步,不认真抓创新、抓管理,得过且过,安于现状,对自己过去的成绩讲得多,对单位下一步的打算缺乏清晰思路。拈轻怕重,不敢担当,对一些存在工作风险但对群众有利的工作瞻前顾后,患得患失,不敢拍板,自保意识强。新监察法也可以说是把双刃剑,在全方位反腐的同时,深入地开展纠风工作,对于领导干部自觉履职、为群众办实事也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只有不断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才能让群众亲身体会到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带来的变化。

  05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下简称《监察法》),《监察法》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彰显了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的决心和信心。是国家反腐败的一项标志性成果,昭示着国家反腐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笔者认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都应深刻领会和贯彻好《监察法》的实质内涵,为依法行政提供必要遵循。

        一是深刻认识重大意义。《监察法》是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思想的伟大实践,表明党对惩治腐败的鲜明立场,为新时代反腐败提供坚强的法制保障,对于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整合分散的反腐败力量、构建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广大干部职工要坚定自觉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做到思想上充分信赖、政治上坚决维护、组织上自觉服从、感情上深刻认同、行动上始终跟随。

        二是深入学习领会精神实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对标对表中央要求,将学习贯彻《监察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逐字逐句研读学习,深刻理解条文内涵精髓,确保学懂弄通、学深悟透。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做到心中高悬法纪明镜、手中紧握法纪戒尺,知晓为官做事尺度,把好用权“方向盘”,系好廉洁“安全带”,齐心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政治生态环境。

        三是坚持学以致用。要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全面领会掌握其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并学以致用;
特别是纪检监察干部,要将《监察法》作为监督调查处置的重要行为准则和操作指南,在日常工作中,坚持用法制思维、法制理念和法制方式,严格依纪依法履行调查职责,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约束自己。

  06

  今年3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为进一步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据,对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监察法的通过,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对于创新和完善国家监察制度,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具有重大深远意义。这就要求,必须要高度尊重监察法。要像尊崇宪法、推崇宪法一样,自觉以监察法来规范言行、推动工作,坚决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忠实履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做到“四个服从”,确保心有所畏,令行禁止。

          监察法的颁布,对国家监察工作起到了统领性、基础性作用,是监察机关依法开展工作的基础。这就要求,必须要深入学习监察法。通过原原本本学、逐条逐字学,准确熟练掌握监察法内容,明确深化改革、健全法治,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重要意义,深刻理解和把握国家监察工作的职能范围、程序措施和体制机制,努力提高执纪水平和执纪能力。

         监察法的实施,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顺应了新时代新要求,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效补充,必将在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奋力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上发挥关键性作用。这就要求,必须要切实运用好监察法。不断加强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的融合贯通,进一步提升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的能力和水平,推动监察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

                

第3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个人心得体会

2018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心得体会

《宪法》的修订,《监察法》的颁布,是党中央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为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积极主动学习宪法和监察法是每名党员党性意识的体现,是紧密向党组织靠拢,做合格党员的要求。在学习宪法和监察法过程中,不仅要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把握要义,还要领会精神。
一、政治引领,突出党员党性意识。将科学发展观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宪法,就是为新时代的中国增添新鲜的指导思想,就是将已经经过实践检验的真理写入宪法,就是将人民的意志写入宪法,就是巩固党领导一切工作的基础。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的执政党,肩负着民族伟大复兴的重任,能不能提出科学的指导思想,能不能将正确的思想贯彻落实下去,关系着民族历史任务的功败垂成。在大局面前,每名党员应突出党员党性意识,坚决地拥护党的领导,领会贯通党中央的意志体现,主动积极地学习宪法和监察法,尤其是里面新增加了的思想,新增添的理论。不仅自己要学,还要带动周边群众学,将党的理论思想扎根在基层,用党的理论更好地指导一切工作的开展。
二、崇尚宪法,强化依法履职责任。修订《宪法》,颁布《监察法》,就是强化法制,推进依法治国。一个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强国,必然是一个法理昭昭,法制严明的国家。在法制程度不断强化,法制观念不断深入的当下,每名党员要以身作则,以身示范,用行动来推进依法治国,同时脑海里也应紧绷一根法制的弦,依法办事,违法必究,法无授权不可为,不断增强守法用法的本领,时刻用法律的准绳来衡量履职的尺度,学会用法理来处理公务活动的疑难杂症,学会用法律来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在群众中做知法懂法用法的好干部。
三、拒腐防变,严守办事规章纪律。此次《宪法》的修订,《监察法》的颁布,最大的一个重点是设立了国家监察委员会,并与中央纪委合署办公,这是党中央在管党治党上的又一个大举措。壮大了监察力量,丰富了监察权利,全面了监察范围,制度的笼子越扎越紧,纪律的网子越织越细。今后乃至将来,党的纪律只会紧不会宽。每名党员应时刻牢记规矩纪律,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为民担当务实,为利两袖清风,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价值观,不追名逐利,不浮浮夸夸,俯首甘为孺子牛,将发展富强和谐社会,增强百姓众福祉作为毕生追求,孜孜不倦,勤勤恳恳。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是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依据和指南,在初步学习后,结合自身实际,认为应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考虑。

一、要牢固树立核心意识。新修订的《宪法》把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等内容写入宪法。充分体现了人民的意志,体现了以***同志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的伟大智慧。我们要牢固树立以***同志为核心的意识,紧紧围绕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扎实开展监督检查,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要牢固树立法律思维。以往我们在执纪监督问责的时候大多依靠纪律思维和纪律意识,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出台以后,我们在拥有纪律思维的同时,必须牢固树立法律思维。法律思维,是指在公共决策和私人决策的过程中按照法律来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重心在于合法性的分析,把合法性当作思考问题的前提,围绕合法与非法来判断一切有争议的行为、主张和关系。所以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应从合不合法和合不合法律程序两个重点来进行学习和把握。
三、认真学习和理解监察法。监察法是我们监察委开展监督、调查、处置的最根本的法律依据,是我们开展监察工作的指南。首先要明确监察对象。简言之就是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其次要正确理解监察权限。主要是掌握:正确理解讯问和询问的区别,正确使用留置、搜查、技术调查等手段。第三要尽快建立问题线索处置部门。监察法第三十六条要求建立问题线索处置、调查、审理各部门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如果监察机关不建立问题线索处置的专门部门,面对增加三倍的监督对象、问题线索越来越多的局面就会无所适从。更谈不上监察法当中要求的设立相应工作部门履行线索管理、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管理协调职能。建议实行监察问题线索由一个部门统一管理,不要多头管理。
四、建议根据德宏实际,尽快明确机关各室、各纪检监察组在监察法要求下的职责职能划分,以利于更好地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从根本上解决工作量不平衡的问题。

第4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个人心得体会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心得体会

心得体会主要描述的就是从某件事情中获得的感悟,关于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心得体会怎么写呢?小编今天整理了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与大家分享。01
2018年3月20日,第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监察法》的出台实施,是国家反腐败工作法治化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实施,标志着国家监察法律制度体系的确立,为国家全面从严治党、深化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
作为基层纪检干部,必须坚决拥护监察法,带头适应监察体制改革的新形势,真正担负起监察法赋予纪检监察干部的神圣职责。把学习好《监察法》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来抓,切实提高能力素质,认真履行职责,严肃执纪问责,当好基层政治生态的护林员,当好党的纪律执行者。带头主动学。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学习、宣传、执行《监察法》,切实履行好纪检监察干部的责任感。要坚持学思践悟,深刻领会《监察法》的核心要义和具体要求,



将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作为今后监督、调查、处置工作的根本遵循。采取多种形式学习如召开学习会议、发放学习资料、进行知识竞赛、写学习心得体会等,营造基层公职人员知法、学法、懂法的浓厚氛围,让监督对象真正领会《监察法》精髓,学法懂法,确保学深学透,做到入脑入心。明确重点学。《监察法》共九章六十九条,对监察机关及其职责、监察范围和管辖、法律责任等做了详细的规定。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刻理解领会,突出重点学习监察机关的基本定位、职责、范围、权限、程序等关键环节,着力增强贯彻落实监察法的自觉性,在学思践悟中增强贯彻实施的使命感,进一步增强法纪意识,自觉遵守党纪党规,法律法规,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结合实际学。坚持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只有学好《监察法》,才能严格按照《监察法》要求,依法全面履行监督、调查、处置三项职责,运用好12种调查措施,加强对调查审查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提高把握政策和运用法律能力。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惩治基层腐败、“四风”突出问题、基层党员干部涉黑涉恶等问题,让《监察法》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好风凭借力,扬帆正当时。让我们广大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决心把《监察法》学习贯彻落实



好,开创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02
一、监察法的制定是贯彻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
监察法是反腐败的国家立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是实像改革与立法相衔接,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切实担负起党内监督和国家专责机关的重大责任。二、监察法的制定彰显了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重大决策部署毫不动摇的坚定决心******在中央纪委十九届二次全会上指出,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持之以恒、毫不动摇,要重整行装再出发,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监察法的制定,就是全党、全国进一步强化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思想。纪检监察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三、监察法的制定对纪检监察工作在当前新形势、新任务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纪检监察干部要学懂弄通监察法,要原原本本学,要把自己摆进去学,把工作摆进去学,把职责摆进去学。在当前



新形势和新任务下,要准确把握其精髓和内涵,要做到纪法贯通、法法衔接,要始终坚持纪在法前。不断提升个人的素质能力,做一名政治可靠、本领高强的纪检监察干部。03
近日,管理处组织学习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自己对《监察》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和理解。
《监察法》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充分深入学习、深刻理解、学思践悟、正确把握监察法相关条文的内涵精髓,按照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切实担负起党章和宪法赋予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
《监察法》充分总结了历史经验,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察全覆盖。以前行政监察体制机制存在着监察范围过窄的突出问题,行政监察对象主要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还没有做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全覆盖,还存有“漏网之鱼”,现在实现了监察对象“全覆盖”是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重要体现。
《监察法》进一步明确监察委员会的职责。监察委员会依照《监察法》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一是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是对涉嫌贪污贿



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
三是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
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
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权力和责任是一把双刃剑,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手握“利剑”,挥剑斩魔,而《监察法》就是我们手中的“利剑”,我们不仅要加强学习、领会、贯彻好《监察法》挥舞好手中的“利剑”,更要强化自我监督,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约束自己,自觉接受监督,严防“灯下黑”,以实际行动践行打铁必须自身硬,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04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监察法,产生国家监察委员会及其领导人员,标志着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已经形成。全面从严治党是我国“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之一,全面从严治党,一是治党全覆盖。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真空地带”。二是治党务必从严。不允许一颗螺丝打坏一锅汤,对违纪党员,必须坚持“零容忍”原则,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养奸,以儆效尤。动员千遍,



不如问责一次。对于违纪司法人员,中国共产党历来就是刀刃向内,敢于壮士断臂,挥泪斩马谡。对于违纪的检察干部,则是一视同仁,决不允许“灯下黑”现象存在。
但是,原来纪委执纪办案,对当事人只能采取“两规”措施。“两规”看似严厉,实则不规范。由于没有健全的法律可依,难以掌握好火候。执纪措施轻了,则让负隅顽抗的违纪党员可能选择“抗拒从严,回家团园”的“邪路”;
执纪措施重了,则可能损害违纪党员的合法权益。纪委执纪办案,容易踩上执纪的“雷区”,“两规”措施九层而被人们广泛诟病。更为尴尬的是,对于非党员的国家公职人员,党纪的威力没有“用武之地”,只能用政纪约束之。不像对党员的双重约束,党纪、政纪双保险“紧箍咒”让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到了极致,人民群众受益多多。而对非党员的国家公职人员,由于没有党纪的威力,没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高标准、严要求,人民群众的幸福感有所减弱,严管才是厚爱的作用在非党员身上发挥得不是淋漓尽致。在以往的党纪、政纪办案上,由于业务不精、制度缺陷等因素制约,或者纵容了违法犯罪,或者让违法犯罪人员在接受党纪政纪查处时合法权益受损。再加上对于违法犯罪人员的移送上,有可能存在“捂盖子”不移送检察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违法现象,严重损害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监察委的成立,打通了从严治党的快车道。纪检监察机



关以往的种种弊端,都迎刃而解。“留置”手段的灵活运用,让违纪人员侥幸心理的防线被彻底攻破,只能乖乖选择“坦白从宽”的悔过自新之路,从而让更多的公职人员回归到遵纪守法的正道上。
监察委整合了行政监察、预防腐败和检察机关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及预防职务犯罪等工作力量,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使监察对象由“狭义政府”转变为“广义政府”,补齐行政监察范围过窄的“空白”,让反腐全覆盖实至名归,驶入了一条无障碍的“绿色通道”。更难能可贵的是,监察委将预防职务犯罪作为一项主责主业,将职务犯罪预防的关口前移,有利于防微杜渐,从根本上预防腐败现象的产生。
总之,监察法的出台,监察委的成立,纪委监委合署办公,是“形”的重塑、“神”的重铸,是“形得而神聚”,有利于重塑党纪国法的权威,增强公职人员模范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变要我遵纪守法为我要遵纪守法。05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公布施行以来,全国上下迅速掀起了学习的热潮,作为一名基层纪检工作者,我们更要学好用好《监察法》,把《监察法》贯彻落实到平时的纪检监察工作中来。
一、端正态度,正确认识《监察法》的地位和作用



不少人认为,《监察法》的颁布,监委和纪委的合署办公,让纪检机关的权利又大了几分。但是,我并不这么认为。首先,《监察法》的颁布实施,就是为了更好的实现监督全覆盖,不仅是对党内的监督,更是完善了对公职人员的监督,而《监察法》本身条文中也明确规定了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不会造成监督缺失的情况。其次,纪检机关本身也有一套完善的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针对监督执纪中的关键环节都有相应的制度保障,设立有纪检检查干部监督机构,同时加强自我监督、自我净化,使党内监督、人大监督和社会监督、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做到把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二、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自我监察意识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也或多或少存在一些不正之风,有的人作风浮夸,有的监督流于表面,也有利用手中权力谋取私利的现象。习***提出“打铁还需自身硬”,忠诚、干净、担当是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基本要求和行为底线,纪检监察干部要以更严的纪律要求约束自己,处处发挥表率作用。
全面落实从严治党,时时刻刻把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落实好监督职责,不仅是对人民群众的负责任,更是对纪检干部的关爱。时常敲敲警钟、提提醒,也许就能将许多苗头性问题遏制住,阻止更大错误的产生。这才是监督的意



义所在。
三、学践结合,推进《监察法》入脑入心
加强监督责任落实是时代所需、群众所盼,作为直接面向群众的基层纪检组织,我们更需要向官场不正之风“宣战”,不仅要严于律己,更要让党员干部时刻做到心怀敬畏、保持警醒,自觉接受监督,使权力运行置于有效监督之下,真正筑起拒腐防变的大堤,大力弘扬“宁愿苦干、不愿苦熬”的黔江精神,为促进舟白街道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自己的努力。06
为了推进“依法治国”,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2018年3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作为配套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一项立法,监察法被认为是一部对国家监察工作起统领性、基础性作用的法律,是我国反腐败领域的一部重要立法,为监察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新监察法将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人员,公办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人员等,均纳入监督范围,确保了监督全覆盖、无死角。俗话说“阎王易见,小鬼难缠”,相对于行政监察法只能监督政府机关的公务员队伍,新监察法扩大的监督范围更能保障老百姓利益不受到侵害。



八项规定以来,治理“庸懒散浮拖”“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项活动一直持续开展;
整顿工作作风和工作纪律问题,才是与接地气的与群众诉求紧密联系着。以往对于一些官员不作为、懒政怠政行为,惩处办法不多。监察法对此明确规定,对于一些履职不力的领导干部,监察法规定可直接对其进行问责,或提出问责建议。领导干部如果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负有责任,虽然没有构成犯罪,但是同样存在失职、失责问题,其实也是一种“腐败”。
现在基层单位部分领导存在“多做多错”“守好自己一亩三分田”的思想,不思进取,不求进步,不认真抓创新、抓管理,得过且过,安于现状,对自己过去的成绩讲得多,对单位下一步的打算缺乏清晰思路。拈轻怕重,不敢担当,对一些存在工作风险但对群众有利的工作瞻前顾后,患得患失,不敢拍板,自保意识强。新监察法也可以说是把双刃剑,在全方位反腐的同时,深入地开展纠风工作,对于领导干部自觉履职、为群众办实事也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只有不断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才能让群众亲身体会到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带来的变化。07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下简称《监察法》),《监察法》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彰显了党中央全面依法治



国的决心和信心。是国家反腐败的一项标志性成果,昭示着国家反腐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笔者认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都应深刻领会和贯彻好《监察法》的实质内涵,为依法行政提供必要遵循。
一是深刻认识重大意义。《监察法》是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思想的伟大实践,表明党对惩治腐败的鲜明立场,为新时代反腐败提供坚强的法制保障,对于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整合分散的反腐败力量、构建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广大干部职工要坚定自觉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做到思想上充分信赖、政治上坚决维护、组织上自觉服从、感情上深刻认同、行动上始终跟随。二是深入学习领会精神实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对标对表中央要求,将学习贯彻《监察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逐字逐句研读学习,深刻理解条文内涵精髓,确保学懂弄通、学深悟透。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做到心中高悬法纪明镜、手中紧握法纪戒尺,知晓为官做事尺度,把好用权“方向盘”,系好廉洁“安全带”,齐心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政治生态环境。
三是坚持学以致用。要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全面领会掌握其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并学以致用;
特别是纪检监



察干部,要将《监察法》作为监督调查处置的重要行为准则和操作指南,在日常工作中,坚持用法制思维、法制理念和法制方式,严格依纪依法履行调查职责,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约束自己。08
今年3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为进一步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据,对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监察法的通过,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对于创新和完善国家监察制度,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具有重大深远意义。这就要求,必须要高度尊重监察法。要像尊崇宪法、推崇宪法一样,自觉以监察法来规范言行、推动工作,坚决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忠实履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做到“四个服从”,确保心有所畏,令行禁止。
监察法的颁布,对国家监察工作起到了统领性、基础性作用,是监察机关依法开展工作的基础。这就要求,必须要深入学习监察法。通过原原本本学、逐条逐字学,准确熟练掌握监察法内容,明确深化改革、健全法治,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重要意义,深刻理解和把握国家监察工作的职能范



围、程序措施和体制机制,努力提高执纪水平和执纪能力。监察法的实施,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顺应了新时代新要求,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效补充,必将在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奋力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上发挥关键性作用。这就要求,必须要切实运用好监察法。不断加强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的融合贯通,进一步提升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的能力和水平,推动监察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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